「非吸律师辩护经典案例」明星企业家涉案非吸,精准辩护终不起诉
来源: | 作者:陈晓薇律师团队 | 发布时间: 2020-10-13 | 14101 次浏览 | 分享到:


陈晓薇律师不紧不慢,先递交了一本209页的《L涉嫌非吸案不予起诉法律意见书》,供承办检察官翻阅。同时,陈律师循循善诱地对我们的法律意见进行归纳性讲解,本案确定罪名的基础-非吸总金额存在错误,关于重复投资和民事判决确认的金额要排除,本案系单位犯罪,且L即将全额兑付这些重点事实,并且结合法律意见书,希望能为L争取不起诉。

听完陈律师的意见,检察官放下了一开始的执念,表示他会仔细考虑。但是他也强调,目前某市并没有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不起诉的先例,我们案子不起诉的可能性基本不存在。我们还是再次坚持我们的观点,恳请检察官考虑。

回去后的第二日,检察官就给陈律师打来了电话,提出对于金额的认定,他完全同意我们的观点,经过排除后,L的全部犯罪金额仅剩300多万元!

我们的坚持已经看到了曙光。

本案的部分法律意见书

四、坚持到底,终获不起诉

检察官在电话中也指出,L公司就是为犯罪所设立的,对于单位犯罪的情况,他目前并不认可。我们当即提出,可以补充相关证据。敬业的检察官也给了我们几天的时间。

这些也早在我们的准备之中,从介入本案,我们就一直在跟L公司的员工一起梳理公司经营的相关材料。但因为公司经营混乱,文件保存不当,需要将数年的经营记录、账本、合同、发票等全部一笔一笔地核对。比对与其他公司展开贵金属交易业务、借贷业务的情况,最终确定公司开展的其他业务也具备了相当大的规模性,足以证明该公司并不是专门为犯罪所成立的,非吸业务也并非该公司的主要业务,完全符合单位犯罪的条件。

我们立马把公司经营情况列出一张表格,让检察官一目了然,后面附上几百页的经营凭证。我们再次将上述证明单位行为的材料递交到了检察官那里,检察官收到后,表示会将相应的情况上报检委会,并会经过讨论后最终确定。

经过漫长的等待,检察官再一次联系到了陈律师,会召开一个听证会,邀请全区人大、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的人员参加,要我们告知L好好准备,以最终商议是否对他不起诉。

接到这个好消息,我们立刻告诉了L,并为L起草了一份发言稿,从情、理、法角度出发,以期说服与会人员。而L也不负众望,在听证会发挥非常好,最终检察院综合各部门的意见,对L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用这句话来形容本案的代理再贴切不过。

陈晓薇律师团队提醒:

非法集资类案件涉及的法律法规多,各地在司法实践认定标准不一,没有办案经验的人很难把控全局,进而无法为当事人制定出最好的辩护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