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认为,机会只有一次,本案不能强行申请而浪费一次申请的机会。需要待案件回到检察院后,向检察机关提起,本案才有机会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于是,我们决定停止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工作,等待案件从新上检。通过我们向家属及当事人解释,他们对我们的工作也非常理解和支持。
虽然,这个阶段我们决定停止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工作,但我们还是把我们的相关意见,通过书面法律意见书的形式递交至承办侦查人员手中,让其了解本案的现状。
四、申请书
每一份法律意见书都要有目录,每一段话前面都要有一句话概括该段落意思。这样才能让承办人员一目了然,快速了解我们的观点。这是我们团队对于法律意见书最基本的要求。
当时已经临近年关,而检察院退回补侦的期限正好是年后上班的前一天。想到当事人过年还没有与家人团聚,我们没有顾得上过年的喜悦,全身心地投入到羁押必要性审查文书的撰写中去。
这次羁押必要性的申请,是当事人在一审开庭前唯一一次机会,我们要确保做好万全的准备,将有关材料全部备齐。经过了多日的反复推敲、修改,终于在春节最后一日将文书定稿,形成了40多页的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并在上班后第一天邮寄至普陀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四部。
法律文书递交之后,我们就开始了漫长的与检察四部沟通工作。我们不但与检查四部沟通当事人的羁押必要性审查情况,还继续向公诉人讲明当事人无羁押必要性的情况。
最终,经过一个半月的沟通工作,功夫不负有心人,负责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承办人员主动与我们联系,希望我们提交保证人材料。至此,我们悬着的一颗心才勉强放心。
其后,他告知我们已与公诉人沟通,当事人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已经通过。历经近半年的努力,终于有了满意的成果。
五、总结
本案能为当事人成功争取到取保候审,主要有如下几点原因:
一是陈晓薇律师团队律师专业的执业素养和丰富的执业经验
羁押必要性审查在整个刑事案件程序中仅是很小的一部分,但是其中的弯弯绕绕非常之多。什么时候退赔?什么时候提交申请?如何与承办人员沟通?专业的申请书如何撰写?如何促成变更强制措施条件的满足?等等这些都需要律师的全局把控,指定专业的辩护策略。而专业化是基础,丰富的执业经验是保障。切实能做到把控案件的每一环节,将“精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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