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尽责转乾坤」陈晓薇律师诉讼团队一起涉案金额近亿元的重大复杂商事合同纠纷上诉案件成功发回重审
来源: | 作者:陈晓薇律师团队 | 发布时间: 2018-08-17 | 5769 次浏览 | 分享到:


这样,可以成功把举证责任倒置给对方。

此外,我们认为,我方不宜直接引入第三人,因为主动引入第三人,需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考虑到第三人可能不会积极配合,所以,我们转换了思路。通过强调“对方并未发货”来倒逼对方引入第三人,这样举证责任也在对方公司。如果未能举证,则由对方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就这样,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通过几天连续加班,我们团队把几乎不可能完成的工作在庭前的全部完成,为庭审做好了充分的准备。


  

四、法庭博弈有来回,一纸调令见高招

随着我们工作有条不紊的展开,终于来到了二审开庭的日子。2018年2月6日,在我们精心的准备下,我方出庭律师提出了一审判决“挂羊头卖狗肉”的偷换概念的错误。

一审判决中认为对方提交的证据就证明“交付”了货物的推论是错误的,并一一指出对方证据中的漏洞及证明力的不足。

在对方还未在我方铿锵有力的陈述中整理出思路的时候,我方乘胜追击,向合议庭提交了早已准备好的《调查令申请书》,以便向铁路总公司上海局查清该月进入上海的货物运输班次。进一步强化了法官对于对方是否发货的疑问。

对方律师明显还依旧停留在一审的思路中,几乎没有任何反驳的内容,提出的也是一审中早已提过的观点,似乎完全没有预料到我们充分准备的突破点是如此致命。

最后,只得运用诉讼策略,以拿到证据时间短,不能当庭质证为由,要求再次开庭。    
  
本案案情极为复杂,随后的短短两个月内,连续又进行了4次庭审,法官单独找我方律师做谈话笔录2次。

对方律师在经历了第一次的措手不及后,调整了诉讼方向,对我方要求对方举证发货的主张避而不谈,坚持以一审法官的认定为准,案件一时陷入了僵局。

终于,在团队律师的坚持不懈努力下,本案合议庭终于于2018年3月23日同意向我们开具调查令,感觉本案的转机要来了。

我们取得调查令后,即第一时间持令前往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调取证据。

但,经过与工作人员的沟通和了解,根据对方提供的现有信息是不可能查到发货车次等信息的,根本无法证明对方已发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