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思维如何养成?
来源: | 作者:陈晓薇律师团队 | 发布时间: 2018-11-18 | 9787 次浏览 | 分享到:


    发货事实需要有哪些证据?第一,甲方是通过铁路运输的,那发货单、货运单、签收凭证在哪里?第二,发货日期是什么时候,列车的班次、列次是什么?但从上面提到的这四个证据看,并不能证明已经发货。这就是律师思维的第二个案例。

案例三

    第三个案例是这样的,当事人找到我们,说自己的儿子是个大好人,他不可能做这样的事情的,不信你去打听一下。这时我是要跟家属讲明白,这也有一个律师思维在里面。好与坏、对与错不是对等的,他可能是个很好的孩子, 但不一定不会做错事。

    再比如公安机关的人员在讲到犯罪嫌疑人的时候说,这个人劣迹斑斑,这个事情肯定就是他做的。这个时候我们也要进行抗辩,就是运用了律师思维。


二、什么是律师思维?

    通过我自己多年的经验,简单总结了以下四种律师必备的思维。分别是:结构化思维、涵摄思维、立场思维、质疑思维。

首先,我认为法律思维可以简单分为:法官思维、检察官思维、公安思维、律师思维。

    亚里士多德说过:“法律是远离激情的理性。一个好的律师要与法律共舞, 就要把一个复杂事件冷酷地分解为若干个环节, 在这个分析和决定的过程中, 没有所谓的‘痛苦’ 、‘悲伤’、‘不幸’、‘羞愧’、‘气愤’、‘预判’以及‘震惊’这些感情因素。这个律师要能够‘独立’并且‘封闭’地分析事件每一个环节 , 一步一步得到结论。 而且 , 通过改变任意一个环节的某个条件 , 能够得出一系列不同的结论”,这就是律师思维。

1.结构化思维

什么是结构化思维呢?

    像我现在写任何的法律文书,必须要把文书的目录放在最前面。很多人并没有这个习惯,而我必须要编排目录。我看到目录之后,我要思考我要讲的点有没有讲全。我的目录,一二三四点之间是一个递进式的关系呢还是平行列举式的关系,我要表达的意见有没有表达清楚。为了检查自己的文书内容,这是我们做目录的一个重要原因。

    我们做刑事案件,案卷特别厚,像我今早有个当事人的案卷是103卷。那好103卷我拿到之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列目录。可以看到,公安机关的案卷里面是有目录的,但是都比较简单。我自己列,我要把每一页都列进去。比如说询问笔录,几几年几月几日几点几分到几点几分,某某询问笔录,多少页到多少页,列一个表,每一页从案卷一开始到最后一页全部罗列出来,我就可以找出来公安机关已经查证了哪些证据,哪些证据是现在还没有查证的,但这从整个案子来看是非常有必要的。通过列目录的过程,我也可以找到这个案子的辩点和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