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思维如何养成?
来源: | 作者:陈晓薇律师团队 | 发布时间: 2018-06-20 | 21956 次浏览 | 分享到:


    所以,我们律师提供咨询和服务,一定要专业,这是前提。这里我多提一句,我们律师能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一定是要有时间成本的,而不是两三句话就回答了。任何一个法律问题的答复都是要进行大量的案例分析和法律检索的。我不拒绝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如果有人来咨询我问题,如果说是我自己经历、或碰到过的法律问题,我可以给他解答。如果没有碰到过我需要研究的,我会说清楚,你这个问题我没碰到过,我需要研究,可能会需要多长时间,每小时的工作成本是多少钱,愿意就接受,不愿意就算了,都是要讲清楚的,我不会说随口答复一个没有经过论证、查证的答复。

再讲一个关于合同诈骗的例子。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我们在读这个法条的时候,会看到什么呢?首先,有下列情形之一,就要匹配这五种情况,有没有虚构单位、有没有冒用他人名义、有没有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有没有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的,或者收到之后逃跑的,有没有这些情况。这是第一步,对比这个案子有没有这些情况。如果有的话,再看第二点。

    要看什么呢?要看非法占有为目的,这个是他的主观方面。主观方面是一个主观性的东西,他肯定回答没有的。那么主观方面怎么证明呢?主观方面是通过客观方面来推定的。那怎么推定呢,比如说这几个方面的证据,第一口供,他有没有承认。 
  

    一般承认的人不多,但是也有承认的,他说我就想骗他的钱,这个人是属于比较笨的。如果不承认的话怎么看呢,就是你收到这笔钱之后你有没有挥霍,有没有奢侈消费。本来只能买得起班尼路,后来突然去买了一堆阿玛尼。这就跟你之前的一贯消费是不匹配的。还有就是你有没有拿了钱之后逃匿,拿了钱之后还是正常的工作生活,还是躲躲藏藏,切断一切联系,看有没有这方面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