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辩护效果明显-非吸高管终获缓刑」陈晓薇律师刑辩团队年度第六起非吸案件成功缓刑纪实
来源: | 作者:陈晓薇律师团队 | 发布时间: 2020-10-04 | 14195 次浏览 | 分享到:

前日,陈晓薇律师团队收到一起缓刑判决,非吸业务员上千万缓刑,非吸业务员已判刑案例非法律学毕业的学生想要通过考试是有一定的难度的(1)行为人是否具有签订相关合同的主体资格,主体身份是否具有真实性。通常情况下,不具有签订相关合同的主体资格,而虚构身份或者冒用他人身份与合同相对方签订合同的,可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以本人或本单位真实的身份,签订相关合同的,一般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是我们团队代理的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当事人在涉案金额大、职务地位高的情况下,被判处缓刑。这也是
2019年度,陈晓薇律师团队代理的第6起成功缓刑的非吸案件。在实践中,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及其所属监测机构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进行监测并出具监测报告的情况比较常见,对此,《纪要》明确,上述报告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被采用时,其证据能力将被认可。这体现了将证据的认定(2)行为人在签订合同时的履行能力。通过在案的证据证明行为人在签订合同时,具有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只是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或在经营活动中遇有困难,导致难以履行合同义务的,

本案我团队介入后,找准时机,先是为身陷囹圄的当事人申请了羁押必要性审查,成功为其取保候审。
实质判断原则是对《环境解释》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的理念的重申。未取得行政许可而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是非法经营行为,但并未造成环境污染的,可以认定为非法经营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建议基础很差的考生,可报社会助学班,有专业老师上课,辅导功课,可大大提高考试的通过率。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可留言或私信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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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判断原则要求,对行为人非法经营危险废物行为要根据其在犯罪链条中的地位、作用综合判断其社会危害性。该原则主要针对的是非法经营废物产业链的情形。产业链的形成足以证明各方在牺牲环境利益以追求个人利益为大家带来2020法检招聘考试法律知识:“法律关系”相关考点解析。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2020年法检考试。一般应认定行为人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行为人在签订合同时即不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对于合同的履行不具有可期待性,应认定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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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点上达成了共谋,其主观恶性极大,造成的后果也极为严重,因此《纪要》将产业链犯罪列为刑事打击的重点。在产业链中,任何一方对它方的行为都起到了帮助、引导或促进的作用,因此需要对它方造成的损害结果负责。“法律关系”这一考点在法检招聘考试中通常比较简单,在考察方式上既有记忆型知识考察,也有理解性知识考察(3)行为人是否积极履行合同,及未履行合同的原因。行为人在签订合同后,以积极的行为履行合同的义务,一般能够反映行为人是希望通过正常的合同行为取得合法利益,

《纪要》规定,对于行为人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饮用水供水单位取水口和出水口,南水北调水库、干渠、涵洞等配套工程,重要渔业水体以及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等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重大利益的特殊保护区域排放、倾倒主要涉及到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判断是否属于法律关系;二是,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三是,引起法律关系变动的原因。但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的客观原因未能履行合同义务,如遇有经营困难难以履行的,可以证明未履行合同义务是违背行为人

在其取保后,我们把目标放在争取缓刑判决上。通过我们在审查起诉与审判阶段进行了大量的工作,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缓刑的好结果。
处置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危害公共安全,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公私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以污染环境罪论处明显不足以罚当其罪的,可以按投放危险物质罪定罪量刑。这本是想象竞合原则的具体适用,主观意愿的,即行为人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应以经济合同纠纷认定,不涉及合同诈骗罪。

长期以来,我国因高速发展经济而忽视了大气污染防治,致使雾霾、酸雨等大气污染问题日益突出,成为重大的民生问题,大气污染环境问题已经到了非治不可的地步。因大气污染的损害后果具有隐蔽性、间接性、长期性,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系特殊法条与一般法条的关系,二者同属诈骗犯罪,符合诈骗罪犯罪构成,且利用了合同的,成立合同诈骗罪。但作为特殊法条,合同诈骗罪在构成要件的相关要素上,

一、羁押必要性审查成功通过
短时间内难以显现,加之对大气污染执法司法具有滞后性,这助长了违法者的侥幸心理,污染行为屡禁不止。为此,《纪要》将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违反国家规定,超标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受过行政处罚后又实施

陈晓薇律师团队接受委托时,该案正退回公安补充侦查,此时当事人已经被羁押了七个月。
进而追究刑事责任。之所以将“受过行政处罚后又实施超排行为”认定为“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情形”,是因为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任何排放行为都会加重空气污染,此时行为人明知故犯,主观恶性大,无悔改之表现,

陈晓薇律师团队介入后,第一时间阅取案卷,详细了解案情,多次会见当事人之后,决定在案件回到检察院后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
长江经济带生物多样性丰富,资源充沛,交通便利,区位优势明显,因而聚集了众多工业企业。长期以来,长江经济带附近的环境污染案件频发,对流域的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因此,《纪要》将发生在长江经济带

当时已近年关,团队顾不上在春节这个喜庆的节日陪伴家人,投入到了紧张的工作中,经过了多日的反复推敲、修改,终于在春节最后一日将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定稿,节后一上班即寄送给了普陀检察院的检察四部。
2018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明确要求充分发挥长江经济带横跨东中西三大板块的区位优势,以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为导向,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引领,依托长江黄金水道,推动长江上中下游地区协调发展

最终,团队成功帮助当事人通过了羁押必要性审查,普陀区人民检察院为其办理了取保候审。
和沿江地区高质量发展。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关系国家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因此,在将来很长一段时期内,有关部门将会下大力气整治长江经济带的环境污染问题,严厉打击环境污染犯罪
 
环境污染犯罪案件中的一些案件属于典型的跨区域刑事案件,针对因此而导致的管辖不明或者发生争议的问题,《纪要》明确了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

至此,当事人在被羁押11个月后重获自由,走出看守所的那一刻,我们律师团队也感动不已。
,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分为环境污染行为发生地和环境污染结果发生地,《纪要》分别进行了明确。此外,《纪要》还对公安机关间管辖权冲突问题进行了厘清。

二、在审查起诉阶段争取到有利情节

虽然当事人已经不再被羁押,但是律师的工作仍然没有结束。团队分析本案后认为:
《环境解释》将“生态环境严重损害”和“生态环境特别严重损害”规定为定罪量刑的标准之一,但其表述过于抽象,实践中往往需要结合具体的评价要素进行量化。生态环境是一个复杂多变的系统,因时因地会有不同,

1.当事人涉案犯罪金额巨大,高达2.38亿元;
因此不宜制定统一的标准。《纪要》对此也未作具体规定,而是交由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结合本地实际,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准确认定。随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全国试点工作的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2.当事人公司职位较高,在犯罪中有一定作用地位,认定从犯难度大;
如将行政处罚作为判断主观故意的指标之一;将特殊时期受行政处罚后继续实施空气污染的行为纳入刑事处罚范畴;对受过行政处罚的行为不适用不起诉、缓刑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等规定。将行政处罚作为定罪量刑的重要标准。

3.当事人此前并不配合公安机关工作,被抓获时认罪态度较差。
环境污染的防治一方面要靠自律,另一方面要靠刑事惩治,但更多的是靠行政执法来及时制止污染行为,以避免损害结果扩大,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将行政执法与刑事措施衔接,将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的权威,有利于抓早抓小

从现有情况看,当事人仍然存在判处实刑的可能。因此,团队仍需对本案高度重视,向检察院递交了20余页的法律意见书,将对当事人有利的减轻、从轻等情节全面展示给承办检察官,后意见被采纳,本案起诉书中对诸多有利情节予以了认定。
《纪要》是对环境污染案件办理既往经验的总结,对于今后一段时期的案件办理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可以预见的是,在《纪要》的指引下,对环境污染犯罪将继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尤其对于涉及大气污染问题

陈晓薇律师提醒:刑事案件的辩护中,律师越早介入越好,越早开展有效辩护越好。争取同样的罪轻情节,在审判阶段的辩护工作难度是在检察院的数倍。
长江经济带污染问题、重要公共区域污染问题等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因此,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应当转变发展理念,更加重视履行社会责任,重视环境合规,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环境保护义务,落实环境保护责任

在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时,我们已经拿到了本案的案卷,此时又要全部拿出来,重新进行梳理、分析。案卷虽多,但每个涉及到当事人的部分,我们都要再仔细地一遍遍研究。
传统意义上的爬虫是指,从一个或多个互联网初始网页的URL开始,获得初始网页上的URL,在抓取网页的过程中,不断从当前页面上抽取新的URL放入队列,直到满足系统的一定停止条件。聚焦爬虫的工作流程较为复杂

通过本案各犯罪嫌疑人口供、证人证言的对比,我们对当事人的职务情况有了更加清晰的了解。
,需要根据一定的网页分析算法过滤与主题无关的链接,保留有用的链接并将其放入等待抓取的URL队列。然后,它将根据一定的搜索策略从队列中选择下一步要抓取的网页URL,并重复上述过程,直到达到系统的某一条件时停止。

通过阅卷,我们了解到了我们当事人虽然入职时间比较早,但前期公司都处于P2P软件平台研发阶段,并没有正式上线。我们当事人实际开展业务的时间并非像公安起诉意见书认定的之久。这个辩点我们当事人不论是在口供中还是在会见时均为提及。经过我们向当事人核实,得到当事人的确认。
大家是不是有很熟悉的感觉?没错,像谷歌、百度这样的搜索引擎其实就是个大型的爬虫,它们的内容都是爬虫采集下来的,然后归集,整理并按照一定规律存储,最后展现在网页中。而网页爬虫作为一种计算机技术而言,

我们立刻就此展开工作,经过数日得加班加点,一篇经反复修改、多达20余页的法律意见书撰写完成,当日即邮寄给了承办检察官。
这里必须要说一下Robots协议(爬虫协议、机器人协议),它的全称叫“网络爬虫排除标准”(Robots Exclusion Protocol),属于国际互联网界通行的道德规范,读懂了它,你采集数据才算基本安全。

随后,我们争取机会与检察官当面进行了沟通。承办检察官后面也对我们的提出的开展业务时间进行了进一步核实,我们的其他意见均被采信,并体现在了起诉书中。
最简单的 Sitemap就是XML 文件,XML 文件中会列出网站中的网址以及关于每个网址的其他元数据(上次更新的时间、更改的频率以及相对于网站上其他网址的重要程度为何等),以便搜索引擎可以更加智能地抓取网站

三、数月努力终判缓刑
然而,在大数据时代,网页爬虫所赚取的利益已经非常单薄,于是数据爬虫又变成了新的逐利手段。尤其是在电子商务行业,可以说没有一家不用爬虫,这已经变成了斗智斗勇的“猫捉老鼠”的游戏。

时间在焦急的等待中过去。九月的一天,我团队收到消息,本案已经起诉至普陀法院。团队律师第一时间联系了法院刑庭,随后与审理本案的主审法官预约阅卷。
电商企业一方面希望阻止竞争对手爬取自己的网站,另一方面又想渗透到对手的网站进行采集数据。例如电商的实时比价,它采集竞争对手的实时的产品价格数据,然后自动对自己的价格数据进行调整。

拿到新阅取案卷中的起诉书后,我们发现向检察院提出的意见被采纳,当事人在本案中被认定为起次要作用的从犯,又属于如实供述的依法从轻情节,其退赔的金额也得到了认定!连续数个月紧绷的弦终于放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规定,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

陈晓薇律师提醒:检察院的起诉书并不代表法院最终的判决结果,实践中判决书与起诉书意见相左的案例比比皆是。刑事辩护工作一定要有始有终,把认真负责贯彻到案件的每个阶段。
例如淘宝就不允许爬虫、机器人采集数据,然而,那么多的电商平台的实时比价数据怎么来的?我想大家都很清楚吧!2018年8月16日,被告安徽美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因涉“生意参谋”零售电商数据平台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我团队稍作休整后,又开始了对于新案卷的阅卷工作。随后,团队一起准备了本案的庭审预案,又展开了模拟法庭,针对可能出现的情况为当事人及同案犯设计发问。这一切工作都是为了加深法官对当事人的罪轻情节的印象。
原因就是美景公司采集淘宝公司的数据产品直接作为获取商业利益的工具,它的“咕咕互助平台”、“咕咕生意参谋众筹”网站都涉及这种据他人劳动成果为己牟利的行为,最终败诉赔偿。这也是中国第一起大数据产品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它为我们敲响了警钟。

在此期间,我们也多次与承办法官沟通,表达了当事人认真悔罪的态度,并向法官透露了他父母、女儿需要照顾的家庭情况,法官认真听取了我们的意见。
取信:一组QQ用户名和密码称为一个“信”,一个信封就是一万个(或者一千个)被盗的QQ号和密码。通过各种手段盗取QQ号码和密码,以万为单位保存成信息文本。拿到这些信息被称为:“取信”。

庭前充分的准备发挥了作用,经过陈律师的辩护,我们的当事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成功避免了实刑。
二手信:一手信经过洗信后,称为二手信。二手信一般以更小的单位出售,在二手信的黑市上,一个信封一般只是一千个号。二手信经过洗信人的封装,分成不同的种类,不同的种类有不同的用处,下面是几种比较常见的二手信:

写在最后:
在这个产业链上,每个阶段的工作一般都由不同的“洗信工作室”专攻,而且会非常“守信用”:“洗币”、“洗游戏装备”、“洗靓号”、“做忽悠”、“做广告”等每个部分之间绝不相互侵犯利益。

本案中,当事人由于涉案金额大、职务高、认罪态度差等原因,办案机关甚至不给其退出违法所得的账号,且已关押了七个月,取保难度非常大。侦查阶段委托其他律师申请取保候审也无功而返,甚至准备好的退赔也未完成。所以本案,最后被判处实刑的可能非常高。
网络赌博是指通过互联网手段(赌博网站、博彩APP、微信群等)进行的赌博活动。由于网络赌博不合法,资金不受法律保护,有很多“出老千”的行为,很多人被骗后往往不敢报警。

而陈晓薇律师团队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先是另辟蹊径,通过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先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取保候审。随后,团队仍进行了大量的工作,为当事人固定了非常有利的罪轻情节,以致最后取得了缓刑的结果。
埋雷:在微信红包赌博群中,庄家一般会先宣布规则,比如抢到的红包金额最小的发100元红包,或者红包金额尾数是6的发100元红包。庄家一般会通过外挂软件来控制谁抢到这个红包,这个过程叫埋雷。

在整个过程中,陈晓薇律师团队把“精准化+精细化=有效辩护的办案理念贯穿全案,在各诉讼阶段均发挥了相当重要的作用,为当事人交出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垫蓝:当“马”上钩后,团伙成员会根据被害人穿着打扮、言行举止等情况现场确定诈骗金额。考虑到被害人身上通常不会携带大量现金,此时会出现一个“好心人”为被害人垫付药费,也就是“垫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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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至2018年6月,长宁区人民检察院共受理涉互联网企业刑事案件71件139人。其中,数量居前位的罪名依次为:盗窃罪27件56人,约占38%;诈骗罪及合同诈骗罪19件34人,约占26.8%;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12件17人,约占16.9%;侵犯知识产权类案件4件7人,约占5.6%;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件3件3人,约占4.2%;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工具案2件8人,约占2.8%;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2件2人,约占2.8%。上述案件有以下六个较为显著的特征:自2016年以来,涉互联网企业的刑事案件数量大幅增长,其中,2016年13件20人,2017年30件52人,2018年1月至6月28件67人,案件数量及涉案人数均呈明显的逐年上升趋势。盗窃、诈骗等侵犯财产类案件最为常见,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类案件、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件数量均有明显增加。虽然从最终认定罪名上看,盗窃、诈骗等传统罪名数量最多,但因作案手段往往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类罪名或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等罪名,因此定罪时必须考虑到与相关罪名的竞合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