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掩盖其非法目的,而无实际经营或投资项目。这些公司采取在豪华写字楼租赁办公地点,聘请名人作广告等加大宣传,骗取群众信任。
也就是说,不管营业执照写的多么好看,不管有没有什么大企业,政府部门背书,都属于不具备合法的金融牌照的情况。
(6)利用精神、人身强制或亲情诱骗,不断扩大受害群体。许多非法集资参与者都是在亲戚、朋友的低风险、高回报劝说下参与的。犯罪分子往往利
公开性,是指对外公开宣传,公开募集。主要表现形式是打广告、发传单、打陌生拜访电话,网络推广等。需要注意的是,法律将“口口相传”列为公开性的表现行为中。口口相传就是客户直接相互介绍的行为。在陈晓薇律师办理的众多非法集资案件中,很多人都会提出,我们没有打广告,也没有上述公开宣传的情况,都是熟人朋友以及熟人朋友介绍的人,为什么立案了。主要原因就是口口相传。如果明确知道客户介绍客户,那么就属于对于口口相传放任的行为,就属于公开宣传,也就具备了公开性的特征。
1、召集其他人员参加,涉嫌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没有召集其他人员参加,属于受害者,没有法律责任,但参与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私募基金,具备金融牌照,产品也备案了,为什么会构成犯罪,主要就是募集没有“私下”即点对点进行,而是公开进行了。司法实践当中,对于公开进行的私募,也做入罪认定。
2、《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
社会性,是指任何人来投资理财均接受,并不限定在某一范围内。我们曾经碰到过一起案件,后来检察院免于起诉,就是因为集资范围仅限在本村内,外村人来投资,都不接受。最终,因为不具备社会性,而不构成犯罪。
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
利诱性,是指明确或者变相承诺保本保息的行为。实践中,有很多合同上虽然没有写明刚兑,但是在业务员做业务过程中,口头承诺刚兑,也属于利诱性的特征。尤其是在私募基金涉非法集资案件中,合同中并不会有任何的承诺,但是为什么会构成犯罪呢?就是因为有口头承诺保本保息。
3、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
符合上述四个特征,再加上金额符合刑事追责标准的就可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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