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刑事拘留一个月,开庭后能取保候审吗?
来源: | 作者:陈晓薇律师团队 | 发布时间: 2021-12-25 | 3180 次浏览 | 分享到:

。这种情况,就是情节轻微,无羁押必要性,可以取保。

合其他行政部门的管理需求,学校对学生及学生家长的个人信息处理贯穿始终。此前,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规范散落在多部法律法规当中,一

4.其他可取保的情况。比如,生活不能自理人的唯一赡养人,未成年人的唯一抚养人等。

定程度上回应了公众关切,但尚未全面建立起个人信息保护法律体系。再加上民众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不够、能力不足、措施有限,个人信息处

再来看本罪的相关规定:

理者风险防范意识薄弱,导致现实生活中个人信息处理者在处理个人信息时比较粗犷,个人信息没有得到合理的保护,其社会危害已逐步显现。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18年9月,《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纳入人大立法规划,历经3年起草制定工作后,于2021年8月20日正式出台,将于2021年11月1日起实施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标志着与我国网络大国、数字大国相匹配的制度建设逐步走向成熟。《个人信息保护法》是我国首部系统规定个人信息处理规则的法律,它明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确了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的权力义务边界,规定了“双罚制”的行政责任,即个人信息处理单位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违法处理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个人信息保护法》的亮点之一是对国家机关处理个人信息做了特别规定,特别强调国家机关处理个人信息的活动适用本法,并且处理个人信

基本概念解析:

息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不得超出履行法定职责所必需的范围和限度。并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

“公民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

学校基于教学管理的需要以及可能涉及配合公共事务管理的需要,不可避免的成为“个人信息处理者”,需要对其个人信息处理活动负责,并采

“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是指向特定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以及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途径发布公民个人信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