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情况下,受害人都要报案吗?没报案,法院判了,是否得不到赔偿?
来源: | 作者:陈晓薇律师团队 | 发布时间: 2021-02-28 | 3447 次浏览 | 分享到:

果案件进入刑事程序后,平台公司老板便失去了对公司控制权,处置抵押物和追索连带保证人的工作就会全部中止,而另

3. 如果上述程序都错过了,本案刑事案件已经结案,且财产已经分配完毕,那投资人是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程序来维权,这也是最后一道可以挽回损失的程序。这种情况下,财产已经分配完毕,哪怕拿到胜诉的民事判决,也可以说是一纸无用空文。

集资参与人希望办案机关能够处置平台公司的资产,但是办案机关对于债权类和抵押担保类的资产又无力无权处置,双方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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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正常的刑事诉讼程序,公检机关对于平台资产只有查封、冻结、扣押的权力,最终这些资产都要由人民法院在判决后,

而对于一些吸收资金对外出借的平台公司来说,他们没有多少实物资产,他们大部分的资产还是这种债权类资产。如果按照现行的刑事诉讼流程,显然不利于解决人民群众的挽损需求和平台老板的还款免刑减刑的需求。

正是为了解决这个悖论,当时我们在办理一家涉及标的几亿,涵盖约几百名集资参与人的非吸案件中,第一次提出了这个思路——在刑事程序中(包括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法院阶段)我们集资参与人主动要求受让平台公司的这些债权,然后自己去通过民事程序,追索和处置这些债权,以达到挽回损失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