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马”离婚案宋被刑拘,如认定职务侵占罪会被判多少年?
来源: | 作者:陈晓薇律师团队 | 发布时间: 2020-03-28 | 6389 次浏览 | 分享到:
    主体要件:

    本罪是特殊主体,即非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宝宝的工作室是个人独资企业,属于法律规定的范围。
面对检察官的讯问,刘洋支支吾吾,始终无法说出具体的处置单位,最终只好如实供述:“2006年后,废水废液直接通过地面水沟排掉。到了2010年,公司在车间砌了个清洗池,接雨水管道,将废水废液排到河里。”
    主观方面:

    故意,并且具有将其所在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目的。
在进一步审查中,承办检察官发现该案缺少具体排污量的证明、正规企业的排污流程等证据内容,为了完善证据链,检察官积极与公安机关、环保部门沟通交流,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引导公安机关补充查明同行业有资质生产企业的生产工艺和污染物处置流程,通过比对相同生产工艺的用水量、排污量,进一步查明该公司的排污量。
    客体: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所有权。
这条排污管道是否属于暗管?检察官有了疑问。为进一步查明涉案人员有没有私接暗管,检察官联合公安、环保执法人员再次走访现场,查看排污管道的通向,发现排污管道与雨水管道可以区分,但管道设置较为隐蔽。检察官与公安、环保执法人员达成一致意见:连接清洗池和雨水管道的排污管路应当认定为暗管。
    客观方面:

    表现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行为人利用在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担任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和地位形成的有利条件。
至此,检察官认为,该公司及相关人员违反国家规定,通过暗管方式非法排放含有重金属的污染物,且超过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十倍以上,严重污染环境,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相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污染环境罪追究刑事责任。
    宋jj是宝宝的经纪人,应该是宝宝工作室的管理人员。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管理宝宝工作室的职务便利,将宝宝工作室的财产转移至其母亲名下,致使宝宝工作室财物遭受损失,符合本罪的构成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