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晓薇律师刑辩团队又一桩非吸案件无罪辩护获得成功「非法集资类案件无罪辩护实例分享」
来源: | 作者:陈晓薇律师团队 | 发布时间: 2020-10-19 | 15039 次浏览 | 分享到:


    至此,第一步辩护工作初步完成,通过面谈,我们的大致观点得以传达到承办警官,承办警官关心的问题,我们也有了全面了解。
部门难以查觉。而企业对员工的监督手段较为有限,一般仅能通过合同及公司制度对员工进行形式上的约束,实际上,仍然主要依赖商家的举报。一旦商家与员工形成稳定的合作关系,则此类
陈晓薇律师提醒:
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中,企业“内鬼”仍然是公民个人信息泄露的主要来源之一。互联网企业在提供服务过程中,会合法获取大量公民个人信息。少数企业员工往往为了蝇头小利而将相关

    律师辩护工作不仅仅在法庭庭审,辩护工作贯穿在接案后的各个阶段,散落在各个角落,律师要珍惜每一次与承办人员通话、面谈的机会,将对案件的法律意见“重复”地“灌输”给承办人员。
信息泄露给他人。作案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对法律后果认识不清,他们既不知道自己可能将因此承担的法律责任,也不清楚数据泄漏后可能会被用于违法犯罪行为,给他人带来严重损失。

    这是心理学中的重复性暗示,可以引起重视的理论。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一些企业在使用用户信息时,重收集、轻保护,对于用户数据未能采取有效的技术手段进行保护或限制,企业员工或商家客服可以随意获取数据,
三、辩护——撰
写法律意见书,全方位多维度阐明无罪理由
甚至可以远程操控,给“内鬼”提供了可乘之机。不仅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中常见“内鬼”,在一些商家骗领补贴的诈骗案中也常有“内鬼”的里应外合,同样存在对法律后果认识模糊的问题。

    **经侦返回后,我们即开始着手撰写《***不构成犯罪法律意见书》。

以QQ群为代表的各类通讯群组,具有容纳人数多、信息传播速度快、管控难度大等特点。一些为追求最大程度获得商家优惠而成立的“薅羊毛”通讯群,极易发展成为网络黑色产业群。
陈晓薇律师经验分享:
1.深挖漏罪,追赃挽损。严查细审,引导侦查机关补充证据,追加犯罪事实,为企业挽回损失。例如潘某合同诈骗罪一案,公安机关认定潘某在预订机票时,利用国外银行卡交易规则

    一份好的法律意见书应该是在结合案情的基础上,从事实、法律、情理的角度综合分析,全面阐述。陈晓薇律师在法律文书撰写方面有深入研究,并形成了一系列实务课程。我们团队的任何法律意见书,都必须有目录,有标题。目录可以让承办一目了然了解律师观点,标题可以节省承办阅读法律意见书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