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赌场罪及赌博罪之刑事辩护指南「赌博类犯罪刑事辩护干货」
来源: | 作者:陈晓薇律师团队 | 发布时间: 2020-10-01 | 10177 次浏览 | 分享到:

陈晓薇律师团队近期代理了一起开设赌场案,当事人因法律知识欠缺,在当地经营茶室,被当地公安以开设赌场罪刑事拘留。开设赌场罪判多久,涉嫌开设赌场罪。(2)关于是否构成犯罪的问题。当事人被刑事拘留或者执行逮捕,并不意味着,当事人一定会构成犯罪;如果当事人认为无罪,律师有选择为其作无罪辩护的权利。因为从法律层面上来说,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还有很多小伙伴是不清楚的,下面跟陈老师一起来看看吧!

团队律师介入之后,认为当事人不构成犯罪。通过与侦查机关、检察院积极沟通,律师从主客观方面提出无罪辩护的法律意见。

最终,检察院采纳了律师意见,检察院做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3)关于罪轻辩护的问题。律师根据了解到的涉案情况,可以形成初步的辩护意见,并征求当事人的意见,是否同意作罪轻辩护。在确认涉案情况可能涉嫌犯罪以及当事人同意作罪轻辩护的情况下,(六)因其他情形被给予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处理的。如果是法律专业大专学历的话,想要考公务员会有很多限制,因此很多法律专业专科的小伙伴想选择自考本科提升学历以获得更好的发展。那么自考法律本科的考试科目有哪些

那么赌博犯罪有哪些?

什么是开设赌场罪?

律师如何找出辩点进行有效辩护?

本期就由陈晓薇律师团队进行详细讲解。
向当事人陈述罪轻辩护的辩护要点,让当事人对罪轻辩护有一个基本的认识,为当事人争取一个更理想的罪轻辩护效果打下坚实的基础。上所述,笔者认为,刑事会见,是一门专业的技术活01必考科目: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国际经济法概论,国际私法,合同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知识产权法,法理学,行政法学,宪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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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非外行人所认为的,只是“见见面、聊聊天、传传话”。成功有效的刑事会见,对当事人而言是雪中送炭,对当事人家属而言是缓解内心的焦虑,对律师而言就是成功有效的辩护。02选考科目:英语(二),公司法,婚姻家庭法,劳动法,金融法,法律职业道德,法律文书写作,税法,票据法,保险法,公证与律师制度,房地产法,中国法律思想史,西方法律思想史,外国法制史。

刑法修正案、司法解释层出不穷,是我国刑事法律体系的特点。如果没有持续关心相关领域,可能会出错。比如笔者在搜索集资诈骗罪时,发现仍有观点坚持集资诈骗的最高刑,为死刑。而对高利转贷罪 当事人释放证明

一 赌博犯罪有哪些?
仍有书籍以非法所得达到5万作为入刑标准。穷尽法律法规搜索,不仅是关心相关类罪、个罪的最新规定,更能通过对相关法律演进的持续关注,结合前述案例研究,更好地提出有利于当事人的辩护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了两项与赌博有关的罪名。

比如,对集资诈骗罪,曾经的浙江吴英案,为什么经历了从死刑到无期徒刑的变更?为什么应该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而不是集资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占有目的,到底应该如何认定?避免被错误认定可能

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需要应对公诉方的哪些指控?又比如,对当年的河北养鸡大王孙大午案,认定孙大午为非吸,对正常的民间借贷有什么样的影响?民间借贷与非吸究竟有什么样的界限?更进一步讲,

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吴英案、孙大午案,与自己所办理案件存在什么样的关联?需要如何审理才能确保客观公正?所以,穷尽法律方面的搜索,是为了更好地理解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类司法解释文件,以便提出对当事人有

另有2005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赌博犯罪解释”)与《公安部关于办理赌博违法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通知》、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对赌博犯罪进行进一步细化。

利的辩护意见。完全做到这一点,需要对法理的通晓,需要对不同罪名间系统研究方法的兼顾,需要扎实的法律功底、系统的法学知识积累,以及一定的法学悟性。

二 赌博罪的构成要件与立案量刑标准

极致的书面表达,首先,离不开特定的行文格式.极具说服力的行文格式,体现在抓人眼球的行文结构安排、因对象而有所不同的篇幅规划及附件使用。从搭配看,需要调取相关证据材料的申请、非法证据

1.赌博罪的构成要件
排除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与取保候审申请等“组合拳”的运用。高水平的法律文书,从内容上,应体现出层层递进、鞭辟入里的法律关系剖析,而整体上,是行云流水般通畅、自然、清清如水

主体要件
清澈见底,又引人入胜。其中的技术与方法,需要综合标题规划、黑体字运用、脚注与附件使用、行文逻辑编排与案例选择。要达到这样的效果,需要较高的文字驾驭能力,应避免大白话,避免不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首先,要有遣词造句的能力,也就是“说什么”的能力。对此,分不同难度,从低到高,可分为,一是描述客观情况,二是抽象的客观事实,三是抽象的法律关系。客观情况,比如当事人身份及案件所涉人员的身份关系

主观要件
对此,要求思维清晰、逻辑严密、语言准确。客观事实,比如案件发生过程中,双方间属相熟亲友间的民间借贷,或者是不受控制的放任的吸收存款,这一内容的言说,

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以营利为目的的故意。犯罪行为人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是为了获取钱财,而不是为了娱乐消遣。

除了前述要求外,还要求熟识相应的法律法规,并结合案件具体分析。抽象的法律关系,比如说,对带有正当防止性质的故意伤害,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犯罪,是否合理的辩护意见,如果能从“是否符合国民

有人认为,《公安部关于办理赌博违法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九条规定,不以营利为目的,亲属之间进行带有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亲属之外的其他人之间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因此,只要是亲朋好友之间的“小赌”,不构成犯罪。

预测可能性、同类案例是否支持、换位思考的话能否为一般人所接受和理解”等三个层面进行言说,就能起到较好的辩护效果。最后一点,特别是在庭审过程中,如果针对公诉方意见,组织多角度、多层面的抽象

但是这种想法是错误的,“两高”研究室负责人在《赌博犯罪解释》答记者问时,特别强调“还应当结合输赢的数额等情况来综合判断,如果输赢的数额未超过少量财物的标准,可视为不以营利为目的,否则应视为以营利为目的”。因此,亲友之间的娱乐也要控制在一定数额,否则也可能构成犯罪。

其次,是言说技巧,即“怎么说”。与公权力机关沟通,“同理心”,很重要,也就是要站在对方的角度思考和看待问题,懂得换位思考,才能抓住案件的实质,避免自说自话,避免“自嗨”。在具体表达上

客体要件
应力尽可能地法言法语,区别不同案件,区别不同沟通对象,也可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有时候,还需要准备若干个方案,用不同方案,从不同角度,对案件剖析,以求得到对方的认可。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

再次,动态言说,即要懂得言说中的“随机应变”。语言交流,最富变化,最具动态,最能体现沟通的技能。要做到随机应变,就要充分延伸敏锐的感知触角,整个过程需要高度敏感,要注重从沟通对象微表情、

客观要件
微动作,所传递的直观感受,进而调整,或强化某一方面信息,加深印象,增强说服效果。比如在2018年5月北京某非吸案在与检察官沟通过程中,检察官主动提出两个问题:“有没有人讲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

你的当事人有犯罪行为?”“你的当事人是否从事技术工作?”对第一个问题,笔者坦诚作答:“根据会见时,焦某某所述,他确实与总经理刘某某人际关系紧张,刘曾经在会议上,公开与自己的亲信嘲弄、

聚众赌博,是指组织三人以上进行赌博,组织者从中抽头渔利的行为。另外《赌博犯罪解释》将组织多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赴境外赌博,收取回扣介绍费的,也认定为聚众赌博。

排挤焦某某。但其他人有没有讲到对焦不利的东西,这一点,由于目前我看不到证据材料,请您在审查相关证据时注意核实。”对第二点,笔者通过现场,以及当面听取意见后电话沟通,申明:焦某某之前

以赌博为业,是指嗜赌成性,一贯赌博,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来源。

确实是从事技术工作的,但由于受到刘总的排挤,他在涉案公司中,并没有负责技术工作,公司的技术方面,另有其人,即在案的尹某。当事人焦某某在侦查阶段第37天被取保释放,今年5月6日已解除取保。回头来看

(2017)豫0882刑初126号案中,沁阳市人民法院认为:“以赌博为业是指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或者挥霍的主要来源,既包括没有正式职业、正当收入而以赌博为生者,也包括虽有正当职业、正当经济收入但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或者挥霍的主要经济来源的人。”
当面沟通时,上述两个问题的坦诚作答、及时应对,起到了重要作用。这方面的能力,可称为“捕风捉影”,也是难以具体描述和传授的,需要在具体案件中体会、揣摸和把握,这一点,也正是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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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要有前瞻性,即“打提前量”。有些问题,是短时间的沟通中,检察官或法官不一定能思考到,不能同步意识到的,辩护律师作为长期跟踪案件的专业法律人,基于深入分析案件的深层次认识,应前瞻性地

2.赌博罪的立案量刑标准
、主动对案件中存在的焦点问题进行披露、剖析。在前述坦诚、负责的基础上,如能有前瞻性地分析案件中的焦点问题,能打消对方沟通后的顾虑,避免当面沟通后,检察官、法官,

赌博罪的刑罚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在《赌博犯罪解释》中对“聚众赌博”的立案标准有明确规定,总结如下:
王思鲁律师讲,刑事律师需要“动若脱兔,静若处子。”说的是紧张的刑事案件办理,与专业法律文书写作对律师有不同的要求。针对这一要求,极致的刑事律师也必须走团队化发展的道路。

主观目的

客观行为

以营利为目的

组织三人以上赌博

学科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

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

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

加重情节

1.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  

2.组织国家工作人员赴境外赌博的;  

3.组织未成年人参与赌博,或者开设赌场吸引未成年人参与赌博的。

首先,团队发展是年轻律师迅速积累经验的需要。刑事律师需要的是“全功夫”,要求的技能与功力是方方面面的,需要综合的社会学、心理学、体育学、犯罪学等领域知识积累,绝不单单是法律资格考试通过

三 开设赌场罪构成要件、立案量刑标准

其次,团队发展是老中青优势互补的需要。资深律师的特点是经验丰富、就变能力强、社会阅历深厚,相应地,会存在知识老化的问题,存在对电子化技术手段的应用能力不足的问题。不同年龄、不同性格、

1.开设赌场罪的构成要件
古语讲:“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刑事案件,同样是旷日持久的一场“战争”。没有科学的作息与饮食,关键时候身体“掉链子”,会导致一切都成为空谈。在这方面,有律师提出“骆驼式作息”,有律师以饮红酒激发灵感,不一而足

主体要件
笔者认为,律师作为脑力劳动者,应坚持科学的饮食习惯,要有锻炼身体的相应方法。总体而言,是借助当今社会发达的将将资讯,采取适合自己的年龄特点与体质情况的方案。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笔者认为,律师作为脑力劳动者,应坚持科学的饮食习惯,要有锻炼身体的相应方法。总体而言,是借助当今社会发达的将将资讯,采取适合自己的年龄特点与体质情况的方案。

主观要件
而律师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承担辩护职能,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专门维护者;辩护人是独立的诉讼参与人。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

与赌博罪类似,本罪在主观方面也要求以营利为目的的故意。开设的“赌场”,必须是为了在赌博中获取非法利益。《赌博犯罪解释》中第九条特别规定,提供棋牌室等娱乐场所只收取正常的场所和服务费用的经营行为等,不以赌博论处。

1.侦查阶段---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客体要件
2.审查起诉阶段: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案卷材料包括案件的诉讼文书和证据材料。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

3.会见和通信权: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客观要件
4.律师调查取证权(非律师无此权利)律师自己向被告方调查取证: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律师向控方调查取证: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

传统的开设赌场,一般是以营利为目的,以行为人为中心,在行为人支配下设立、承包、租赁专门用于赌博的场所,场所中提供赌博用具让他人赌博。也有在场所中设立赌博机或者具有赌博性质的游戏机,并以现金、有价证券等贵重款物作为奖品的。随着科技的发展,网络赌场呈现出了迅猛的发展势头,表现为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
5.申请检察院、法院调取权:因证人或者有关单位、个人不同意,申请人民法院收集、调取,或者申请通知证人出庭作证,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应当同意。


    【图片来源自互联网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认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阻碍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有权向同级或者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或者控告。

2.开设赌场罪的立案量刑标准
(6)检察院办理死刑上诉、抗诉案件 ---讯问原审被告人,听取原审被告人的上诉理由或者辩解;可以听取被害人的意见。必要时听取辩护人的意见;复核主要证据,必要时询问证人。

一般认为,只要开设赌场的,即构成本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是办理刑事案件的程序,对于当事人和家属来说,可以从条款里看懂每个独立的小程序,也可以看懂特别的规定,但就像断了线的珠串,知识点散得一地都是,

综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对开设赌场罪的立案量刑标准总结如下:

 无法贯穿起来,对刑事案件的流程没有一个基础的框架。所以一旦涉及刑事犯罪,当事人和家属对流程完全可以用“摸不着头脑”来形容。


网络赌博

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

1.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  

2.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  

3.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  

4.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

1.设置赌博机10台以上的;  

2.设置赌博机2台以上,容留未成年人赌博的;  

3.在中小学校附近设置赌博机2台以上的;  

4.违法所得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5.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6.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7.因设置赌博机被行政处罚后,两年内再设置赌博机5台以上的;  

8.因赌博、开设赌场犯罪被刑事处罚后,五年内再设置赌博机5台以上的。

1.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  

2.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  

3.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  

4.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5.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6.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  

7.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博的

8.其他严重情节

1.数量或者数额达到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六项规定标准六倍以上的;  

2.因设置赌博机被行政处罚后,两年内再设置赌博机30台以上的;  

3.因赌博、开设赌场犯罪被刑事处罚后,五年内再设置赌博机30台以上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今天,我们就用直白的语言,将刑事案件的基本流程做一个解析,看完这篇文章,当事人和家属可以对刑事案件的流程树立一个基本的框架,也可以明确的知道每个环节的重点。

四 赌博罪、开设赌场罪辩护要点

首先要了解刑事案件一共三大阶段:公安侦查、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审判,也就是公检法三兄弟轮着来。每个阶段中会有很多细小的程序和规定,但和三大阶段是总分的关系。我们一个一个来看。

1.是否以营利为目的
抓捕或自首之后的24小时以内叫做“传唤”,这个节点很重要,意味着刑事流程的齿轮全面运转起来。如果人被带进派出所超过24小时还没有出来,基本可以确定涉及刑事犯罪。

无论是赌博罪还是开设赌场罪,其主观上必须要有以营利为目的的故意。该营利应当是从赌博行为本身获得的非法利益。当事人开设普通茶室、棋牌室,收取基本场所服务费用,没有收取抽头渔利的,其开设茶室确实是为了营利,但其收取的都是正常费用,没有从赌博中获益,不应认为是在开设赌场罪中以营利为目的的主观故意。

犯罪嫌疑人最多传唤24小时,此后公安机关如果还想继续羁押,就要做出“拘留”(刑事拘留,也就是“刑拘”)的决定,并将犯罪嫌疑人送去看守所继续关押,否则就得放人。刑拘最长30天,

2.开设赌场当事人主观上是否明知赌客的赌博行为
提请批捕以后,检察院在7天以内要作出决定,如果不批准逮捕,就要将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人自然就放出来了(出来了不代表无罪,案件仍会正常办理);如果批准逮捕,则“刑拘”变为“逮捕”

对于开设茶室、棋牌室等娱乐场所,涉嫌开设赌场罪的当事人,要注意其本身是否意识到来其场所的顾客是赌博。对于赌客的赌博方式、赌博数额大小是否有明确的认识。如果当事人对赌客在包间中的赌博情况并不了解,那么自然也没有主观上开设赌场的故意。

所以刑拘30天+批捕7天,常被称为“黄金取保期”,刑拘30天内向公安机关争取取保候审,提请批捕后向检察院争取取保候审,记住对象不一样

3.开设赌场当事人客观上是否实施了相关行为
同时还需注意,提请检察院批捕不代表案件已经开始第二个阶段,在检察院作出决定后,案件仍由公安机关继续侦查,逮捕后的侦查期限为2个月,当然有一些特殊的情况会导致延长侦查期限,

3.1 一般开设赌场情形
在第一阶段,公安机关为了防止串供、毁灭证据、转移赃款等情况发生,该阶段也常被称为“保密侦查”,家属不能会见犯罪嫌疑人(只有律师能会见),公安机关不会告诉家属侦查进度、细节

(1)是否有组织行为
当案件进入第二阶段时,就意味着公安机关已经侦查完毕,并将侦查内容整理成册送交检察院。你可以把检察院想象成对手律师,他会看公安机关提交的证据,进行分析,写起诉书,

赌场中的参赌人员,一般是赌场所组织、招徕的。根据开设赌场罪中涉赌人员的来历、构成,可以判断当事人是否开设赌场。

检察院收到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原则上1个月以内起诉到法院(第三阶段),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15天。特别的是,检察院可以将案件退回补充侦查或者自行侦查,理由可以是证据不足

(2)是否有抽头渔利
每退回补充侦查一次,公安机关会在1个月以内补侦完毕重新移送到检察院,然后检察院又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1个月+15天),最多退回补充侦查两次。这也就是所谓的“两退三送”。

抽头渔利即是每一次赌局后,赌场庄家在赢家赌资中按一定比例抽水,这是赌场中非常常见的犯罪行为,也是赌场牟利的基本手段。如果当事人确实从每局赌博中获得一定比例的好处费,那开设赌场的行为是非常明确的。

满打满算检察院阶段大致流程为:1个月→延长15天→一退补侦1个月→一退重报1个月→延长15天→二退补侦1个月→二退重报1个月→延长15天,算下来6.5个月,当然不是每个步骤都会发生。

(3)是否提供兑换赌资行为
哪种案件被“两退三送”的可能性大呢?重大复杂的案件、人数众多的案件、同案犯在逃的案件、证据不充分的案件。对于认罪认罚的简单案件,通常在15天以内便会结束第二阶段,正式向法院提起公诉。

赌场会有专人负责通过微信、 支付宝、pos机刷卡等手段给参与赌博的人兑换赌资,正规棋牌室则不提供此类服务。

在第二阶段,辩护律师就可以对卷宗进行阅卷,公安机关前面侦查的结果呈现出来,辩护律师便可以对整个案件的全貌有了清晰的了解。所以,辩护律师在第二阶段的主要工作为:

(4)是否为赌博专门设立,有无专门人员
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度,一审不服可以上诉,一旦上诉必须受理,二审宣判后立即生效,终结所有审理程序。对二审不服的可以申请再审,不过再审就不是必须受理了,法院是有权不启动再审程序的,

开设赌场的规模一般较大,其营业场所专门为赌博设立,赌博的工具齐全,赌博方式多样。赌场内人员组织严密、分工明确,有专人负责兑换、洗牌、收银、望风等。

审时,法院在收到起诉书及证据后,需要一定时间对本案进行立案,这个时间各个法院不尽相同,有的当天立案,有的可能花上小半个月。立案后,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10天以前送达被告人或辩护人

(5)场所是否对不特定公众开放
3个月之内宣判(重大复杂案件会延长3个月或更长),其中对于认罪认罚的简单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1个半月宣判;对于更简单的、适用速裁程序的案件,15天以内宣判。
开设赌场一般具有半公开性,赌场开设的时间、地点、性质等被一定社会范围的公众知晓,参赌者自动前来参与赌博,甚至在当地小有名气。如果场所除特定人员外其他人无法加入,不符合开设赌场罪的场所开放性与参赌人员流动性的特征,不构成开设赌场罪。一审宣判后,不服判决的,10天以内上诉(被告人不服)或者抗诉(检察院不服);不服裁决的,5天以内上诉或者抗诉,这就是所谓的“判十裁五”。二审法院同样会需要一定时间立案,立案后

3.2开设网络赌场情形
所以,审判阶段的流程大致为:一审法院立案→开庭10天以前送达起诉书副本→普通程序3个月内宣判/简易程序1个半月内宣判/速裁程序15天内宣判→上诉或抗诉(判十裁五)→二审法院

(1)网络赌场代理身份
以上便是刑事案件的三大基本流程了,刑事案件的流程非常复杂,特殊程序很多。对于当事人和家属来说,仅需构建一个基础的流程框架便足够,更多细节和具体的内容可以再与律师沟通。

《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也构成开设赌场罪。但是利用自己的网站账号,帮助其他人赌博并不属于担任网站代理并接受投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促进司法公正,充分发挥律师在刑事案件审判中的辩护作用,根据《中

(2014)穗天法刑初字第2115号案中,法院认为被告人利用赌博网站的网址、账户、密码帮助他人赌博的行为,不构成开设赌场罪。

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办法》(司法通〔2017〕106号)

(2)赌资的认定
被告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应当通知辩护情形,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对于开设赌场犯罪中用于接收、流转赌资的银行账户内的资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的,可以认定为赌资。”

 除前款规定外,其他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一审案件、二审案件、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

对于开设赌博网站的当事人,一定要结合银行交易流水明细、被告人的供述以及证人证言等证据,通过证据之间的相互印证得出当事人的银行账户与接收、流转资金无关的事实。

 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被告人没有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或法律援助机构派驻的值班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有条件的地区,可以

4.是否达到构罪标准
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含死缓)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对于赌博罪,《赌博犯罪解释》中明确规定了聚众赌博的赌资、抽头渔利数与参赌人数,没有达到该犯罪标准的,自然不构成本罪。

在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或者被告人委托的律师为被告人提供辩护前,被告人及其近亲属可以提出法律帮助请求,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派驻的值班律师

对于开设赌场罪,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已规定,开设赌场的,应予立案追诉。但是实践中,各地对于开设赌场的构罪可能会有更为明确的追诉标准。

第三条  人民法院通知辩护和通知法律帮助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由人民法院所在地的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所属法律援助机构统一受理。

如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关于部分罪名定罪量刑情节及数额标准的意见》中对开设赌场罪进行了限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在5000元以上、赌资数额累计在5万元以上、参赌人数累计20人以上、开设赌场者给参赌者提供赌资累计5万元以上或者获利累计5000元以上、容留未成年人赌博,即可构成本罪。

 第四条  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以及获得值班律师法律帮助。人民法院决定再审的案件,应当自决定再审之日起三日内履行

在办理赌博犯罪案件时,要留意当地是否有相应的特别规定,当事人是否符合该构罪标准。

相关告知职责。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告知其监护人、近亲属。告知可以采取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告知的内容应当易于被告知人理解。口头告知的,应当制作笔录,

5.聚众赌博与开设赌场的区别
  被告人具有本办法第二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如果不委托辩护人,将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聚众赌博的最高量刑为三年,开设赌场罪情节严重却可以达到十年有期徒刑。实践中,经常有对这两种行为产生混淆,从而导致聚众赌博的行为被认定为开设赌场,刑罚加重。

第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自履行告知义务之日起三日内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提供辩护,并将通知辩护公函以及起诉书、判决书、抗诉书、申诉立案通知书副本送交法律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参考》第58集(2007年第5集)中对聚众赌博与开设赌场的行为该如何区分提出了具体的标准:
通知辩护公函应当载明被告人的姓名、指控的罪名、羁押场所或者住所、通知辩护的理由、审判人员姓名和联系方式、案件号等;已确定开庭审理的,通知辩护公函应

1.聚众赌博的规模一般较小,而开设赌场的规模一般较大,其营业场所大,赌博的工具齐全,赌博方式多样,有专门为赌场服务的人员;
人民法院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或法律援助机构派驻的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并载明被告人的姓名、指控的罪名、羁押场所或者住所、审判人员的姓名

2.聚众赌博的场所具有不固定性,有时是临时租赁,有时是临时在宾馆里开房进行的,而开设赌场的赌博场所一般具有固定的营业地点和场所;
 人民法院向法律援助机构发出通知辩护公函或者通知法律帮助公函前,应当核实被告人及其近亲属是否已自行委托辩护人。一个案件中有多个被告人需要通知辩护或通知

3.聚众赌博的时间一般具有临时性、短暂性的特点,而开设赌场的时间具有持续性和稳定性特点;
法律帮助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需要通知辩护或通知法律帮助的被告人人数向法律援助机构送交法律文书。对部分被告人已自行委托辩护人的共同犯罪案件,

4.聚众赌博一般具有隐秘性,而开设赌场一般具有半公开性;
 第六条  适用普通程序并决定开庭审理的通知辩护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开庭十五日前将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材料送交法律援助机构。

5.聚众赌博的赌头往往会利用其人际关系和人际资源来召集、组织每一次的具体赌博活动,而开设赌场的经营者一般情况下不亲自参与召集、组织人员参与赌博;
 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材料送交法律援助机构。辩护材料;除适用简易程序、

6.聚众赌博的赌头本人有时会参与赌博,开设赌场的经营者本人一般不会参与赌博。

人民法院通知辩护公函内容不齐全或者通知辩护材料不齐全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告知人民法院予以补充,人民法院应当在确定的期限内补齐通知辩护公函内容或者通知

陈晓薇律师团队提醒

速裁程序的案件外,人民法院未在开庭十五日前将本办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材料补充齐全,导致法律援助机构无法及时指派律师完成辩护工作,可能影响辩护

春节是我国重要的传统节日,也是亲朋好友团聚的日子。许久未见,打麻将、斗地主等娱乐方式无可厚非,但也要适可而止,不要突破了法律的底线。否则,即使不构成犯罪,也有可能被以《治安管理条例》除以行政拘留处罚,过年无法陪在家人身边,得不偿失。
第七条  法律援助机构应当自收到通知辩护公函或者作出给予法律援助决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确定承办律师,并及时函告人民法院。律师事务所应当自接到指派通知起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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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按照本办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应当通知辩护的案件,被告人拒绝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为其辩护的,人民法院应当查明拒绝的原因,有正当理由的,应当准许并立即函告法律援助机构,同时告知被告人需另行委托辩护人。被告人未另行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内书面通知法律援助机构另行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被告人再次拒绝的,不予准许。按照本办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应当通知辩护的案件,被告人坚持自己辩护,拒绝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为其辩护,人民法院准许的,应在当日函告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作出终止法律援助的决定对于有正当理由要求更换律师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在收到人民法院的更换律师辩护公函后更换承办律师并函告人民法院,但仅允许更换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