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挪用公款10万元。近期警察找上门调查。承认了,要我先归还10万,钱已经上交?
来源: | 作者:陈晓薇律师团队 | 发布时间: 2020-09-02 | 3349 次浏览 | 分享到:
很多人把“挪用公款”跟"挪用资金”搞混。

挪用公款的要求很高,很多人不一定有这个资格,也就是不能成为挪用公款的犯罪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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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我将从挪用公款和挪用资金两个罪名出发,继续解答。希望你能对号入座,不要搞错。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挪用资金罪,是指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本罪是由1995年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中第十一条所规定的公司、企业人员挪用单位资金罪转变而来。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十一条规定,最新追诉标准总结如下:

二者有着非常大的区别:

犯罪主体不同。挪用公款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必须有行政编制的人员。挪用资金的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并不具备国家人员身份。
起刑点不同。挪用公款的起刑点就是5年,而挪用资金是3年。
刑期不同。挪用公款罪最高刑期是无期徒刑,而挪用资金罪的最高刑期是10年有期徒刑。
犯罪金额不同,量刑刑期不同。挪用公款罪明显要重于挪用资金罪。从各个量刑档次的金额就可以看出。(上表 一目了然,在此不赘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