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已经被定性为非吸,我任职财务,从未推荐过客户,可能被判刑吗?
来源: | 作者:陈晓薇律师团队 | 发布时间: 2020-08-29 | 7157 次浏览 | 分享到:


再说第二类业务岗位人员。业务岗位人员主要包括销售部门或者分公司或者分部的经理、副经理、团队经理(团队长)、业务员。这类人员,只需要对自己及自己管理团队的人员所吸收的金额负责。一般情况下,销售部门会以分公司的形式存在。目前,司法实践,对于分公司或者分部的负责人认定为主犯还是从犯,全国各地的口径并不统一。如E租宝的案子,全国各地分公司的负责人,有的被认定为主犯,有的则被认定为从犯。

但不管怎样,团队经理(团队长)、业务员是完全可以被认定为从犯的。

主从犯的认定有多重要?

在一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案件中,往往金额都远超3年以上量刑的档。在上海,有的个别业务员的吸收金额都好几亿。为什么能够在3年以下量刑,主要原因就是认定为了“从犯”。

法律明确规定,从犯是应当比照主犯从轻或者减轻出发。在这类非法集资的案件中,从犯都会适用减轻处罚的规定。

看看,从犯的认定有多重要。如果能人定为从犯,刑期基本可以锁定在3年以下。那再结合自首、立功、退赔、谅解等情节,也是去争取缓刑的前提条件。

今天接到一个咨询,分部负责人被认定为主犯,家属及非刑事专业的律师并没有去积极争取,全盘接受,并且马上要去签认罪认罚具结书,量刑建议为4年。这下傻眼了。

陈晓薇律师再次提醒:

任何一个刑事案件,都要找专业的刑事律师介入,自己要对自己负责,家属要对家属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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