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被集资诈骗600多万我还有希望要回来吗?嫌疑人已经当下了罪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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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晓薇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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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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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被集资诈骗600多万我还有希望要回来吗?嫌疑人已经当下了罪责。 父母被诈骗集资,嫌疑人终审被判19年。不肯交代资金去向,我有希望要回来吗 家里情况。各种贷款。父母生病。80岁的祖母。自己还是学生,没有独立经济能力。我该怎么办?
陈晓薇律师团队代理了大量非法集资案件,以代理嫌疑人、被告人居多。但也代理过十余起投资人维权案件。现结合办案实务给出答案。 这是陈晓薇律师曾发表过的一篇干货文章,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很多P2P平台或者线下理财门集中暴雷,非吸类案件频发。很多投资人不知道如何维权,有的甚至通过信访、游行等不正规不合法的手段盲目维权,很多人因为闹访冲击公检法,被行政拘留。 这种维权方式既简单粗暴,又会给自身及社会带来严重负面影响,是众多维权途径中性价比最低、风险最大的一种维权方式。 还有的投资人试图想通过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挽回损失。实践中很多投资人咨询陈晓薇律师,他们坚决不在公安作为投资人去报案,也不会在检察院去追加报案。他们的想法简单纯良,他们觉得民事途径可以查封、冻结、扣押被告人的财产,而且其他投资人都去刑事登记报案,唯独他通过民事途径,挽回投资损失的可能性会比较大。 非吸案件中,到底哪一种维权方式能够最大化挽回投资人的损失呢?
民事诉讼到底可行不可行?
投资人具体应该怎么操作? 一、明确投资人的损失弥补来源是什么?
陈晓薇律师认为主要有: 1.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及其公司、企业结余的财产;
2.公安机关通过刑事侦查手段追缴的财产;
3.网贷业务中借款人偿还的财产;
4.嫌疑人及可能涉案人员退赃的财产。
二、最新的法律及刑事政策对于投资人的损失是如何规定的?
2019年1月30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九条规定:“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物,一般应在诉讼终结后返还集资参与人。涉案财物不足全部返还的,按照集资参与人的集资额比例返还。退赔集资参与人的损失一般优先于其他民事债务以及罚金、没收财产的执行。”
可见,投资人的损失是优先于民事债务返还的。 三、投资人能否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维权呢? 法律明确了非法集资类案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案件,集资参与人是不能在刑事案件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 从上述最新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可以看出,在非法吸收工作存款犯罪中,投资人的损失是优先于民事债务返还,那么投资人通过报案确定自己投资人身份是非常重要的。如果在刑事诉讼中没有报案或者错过报案,那么可以在刑事案件结束后单独提起民事诉讼,但判决确定的债务即为民事债务,无法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