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5起二审翻案」陈晓薇律师诉讼团队代理的一起与美赞臣的合同纠纷案件二审成功翻案纪实
来源: | 作者:陈晓薇律师团队 | 发布时间: 2019-04-22 | 5097 次浏览 | 分享到:

二、判决分析

我们拿到判决书与案件材料后,通过仔细审阅,发现该份判决书存在着很大的问题:

1.原审认为:进行大宗交易是上级默许,而非公司允许。

我们认为:上级在履行职务中的许可本身就代表公司行为,并且一审中也提供了足够的证据证明公司明确知晓并统计各销售小组做大宗的情况。

2.原审认为:当事人从事大宗交易并未使公司获益,反而为了绩效损害公司利益,代垫大宗差价也不符合常理。

我们认为:大宗交易本质是促销,也是上海分公司的集体决策,最终受益人是公司,代垫费用本来也是为了承担其在职期间的责任,是合情合理的。

3.原审认为:主张的大宗补差额没有依据,该金额不合理。

我们认为:该数据是与手下业务员、批发商共同对账的结果,且全部数据都保存在公司邮箱中。离职后,公司收回了邮箱,一审中称拒不递交邮箱数据。根据相关证据规则,应由公司承担举证责任及举证不能的后果。

4.原审为本案定的案由是不当得利返还,最后案件受理费收了两万多元。

我们认为:本案是在当事人在职期间的代垫费用行为,通过查找相关案例,本案案由应当确定为劳动争议案件。这样案件受理费用可以降低为10元。


  经过分析我们认为

本案一审判决漏洞百出,在明确有证据能证明当事人上司默许其从事大宗业务,受益的应当是整个公司,并非我们当事人个人。如果原审认定的事实成立,那么从事该大宗业务的所有人员,包括美赞臣公司的上海区域负责人,当事人的上司,从事该业务具体操作的业务员均应对大宗业务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审判决的逻辑漏洞并不能自圆其说,属于明显的错误判决!

于是,我们决定代理二审,为他挽回损失,讨回公道!

 

三、办案过程

1.递交上诉材料

上诉的时间只有十五天,时间紧、任务重,需要在上诉期内完成上诉状并邮寄至原审法院上诉,我们需要加班加点。

当晚,我们立刻展开了工作。团队在简短的内部讨论后,结合一审的证据材料,我们对一审判决书进行逐字逐句的研究,找出了判决书中存在的事实认定错误及法律适用方面的全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