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吸案件中投资人的维权指南
来源: | 作者:陈晓薇律师团队 | 发布时间: 2019-02-20 | 5447 次浏览 | 分享到:

写在前面

很多P2P平台或者线下理财门集中暴雷,非吸类案件频发。很多投资人不知道如何维权,有的甚至通过信访、游行等不正规不合法的手段盲目维权,很多人因为闹访冲击公检法,被行政拘留。

这种维权方式既简单粗暴,又会给自身及社会带来严重负面影响,是众多维权途径中性价比最低、风险最大的一种维权方式。

还有的投资人试图想通过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挽回损失。实践中很多投资人咨询陈晓薇律师,他们坚决不在公安作为投资人去报案,也不会在检察院去追加报案。他们的想法简单纯良,他们觉得民事途径可以查封、冻结、扣押被告人的财产,而且其他投资人都去刑事登记报案,唯独他通过民事途径,挽回投资损失的可能性会比较大。

非吸案件中,到底哪一种维权方式能够最大化挽回投资人的损失呢?

民事诉讼到底可行不可行?

投资人具体应该怎么操作?



本期原创文章,就由陈晓薇律师团队给出答案。




           【图片来源自互联网】


一、明确投资人的损失弥补来源是什么?


陈晓薇律师认为主要有:

1.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及其公司、企业结余的财产;

2.公安机关通过刑事侦查手段追缴的财产;

3.网贷业务中借款人偿还的财产;

4.嫌疑人及可能涉案人员退赃的财产。

二、最新的法律及刑事政策对于投资人的损失是如何规定的?

2019年1月30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九条规定:“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物,一般应在诉讼终结后返还集资参与人。涉案财物不足全部返还的,按照集资参与人的集资额比例返还。退赔集资参与人的损失一般优先于其他民事债务以及罚金、没收财产的执行。

可见,投资人的损失是优先于民事债务返还的。

三、投资人能否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维权呢?

法律明确了非法集资类案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案件,集资参与人是不能在刑事案件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

从上述最新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可以看出,在非法吸收工作存款犯罪中,投资人的损失是优先于民事债务返还,那么投资人通过报案确定自己投资人身份是非常重要的。如果在刑事诉讼中没有报案或者错过报案,那么可以在刑事案件结束后单独提起民事诉讼,但判决确定的债务即为民事债务,无法优先受偿。


     

    【图片来源自互联网】


四、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能够挽回更多损失吗?

众所周知,非吸类案件的挽损比例因每个案件的不同而有所区别。有统计显示,从5%到65%的挽损比例都存在,但绝大多数都在20%及以下。


刑事案件判决后,判决文书中会提及,集资参与人按投资比例分配相关财产。主犯人员对全部的投资损失承担继续退赔的法律责任。


也就是说,如果刑事报案,大多数非吸案件中,投资人至少可以保障有5%-20%的挽损。


那么,我们再来看,提起民事诉讼的情况。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必须在在刑事案件判决生效之后,没有挽损的情况下才能启动。也就是说,民事诉讼的提出,需要等的时间比较长。


民事诉讼即便胜诉,那么,因P2P平台的财产、被告人个人财产优先用于刑事案件的退赔,在民事案件中也几乎没有多余的可供执行的财产。后续,即便被告人刑满出狱,其所获的各种收入,也是优先于民事判决中的退赔。


所以,陈晓薇律师建议投资人还是优先报案,参与剩余财产、追缴财产以及退赃财产的按比例分配。


五、在公安阶段错过了报案,投资人还有其他途径确定投资人资格并获得等比例受偿吗?


1.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犯罪行为,投资人应该第一时间通过公安机关报案。通过递交相关的合同、银行转账证明、投资证明等来证明自己投资人的合法地位,得到公安机关的确认。这样,在刑事案件结束后,所余的财产、债务人的还款等才能第一时间按比例受偿。


2. 如果在公安阶段没有及时去报案登记,也可以在刑事案件到了检察院、法院后去追加登记,在相关部门确认投资人身份之后,也可以在最终案件结束后得到按比例清偿。


3. 如果上述程序都错过了,本案刑事案件已经结案,且财产已经分配完毕,那投资人是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程序来维权,这也是最后一道可以挽回损失的程序。



                            【图片来源自互联网】

陈晓薇律师团队目前代理多起在非法集资类案件中的投资人索赔案件。


我们通过向公安、检察院递交专业法律意见书,成功将非吸罪名变更为集资诈骗罪,从而获得了嫌疑人、被告人的更多退赔。


同时,我们也对案卷中的财产线索进行梳理,提出进一步侦查投资款去向的法律意见,为投资人挽回了更多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