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伪造发票罪-虚开发票但是补缴还要坐牢吗?
来源: | 作者:陈晓薇律师团队 | 发布时间: 2017-01-01 | 959 次浏览 | 分享到:

持有伪造发票罪,虚开发票但是补缴还要坐牢吗?
虚开发票行为,如果达到立案追诉标准,就会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但如果在开庭之前补缴税款,是可以争取到的量刑酌定从宽情节。

虚开发票罪的具体规定总结如下,陈晓薇律师将立案追诉标准及量刑标准总结成图表,以便能一目了然了解本罪。以下仅供参考:

虚开发票罪,是《刑法修正案(八)》增加的新型经济犯罪。单纯虚开发票的行为由于恶性小、规模不大,在《刑法修正案(八)》实施前并未作为犯罪处罚。然而随着近年来市场经济及税务政策的发展变化,虚开的发票因其可以抵扣企业经营成本,对于企业盈利缴纳企业所得税有抵充作用,越来越多的虚开发票犯罪产生,所以我国将虚开发票入刑。

《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一 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立案追诉标准陈晓薇律师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补充规定》第二条总结如下表:



量刑标准陈晓薇律师总结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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