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就业形势不容乐观。刑事辩护的价值和意义,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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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薇律师简介:
上海律协刑事合规研究委员会委员,盈科长三角刑辩中心副主任。
三、刑事谅解书和刑事和解协议有什么区别?
取得被害人谅解是指取得了谅解书,那么刑事和解又是什么意思?两者有什么区别?
(一)刑事谅解:被害人谅解包括单方谅解行为、特别谅解行为、出于谅解的不追究行为;
(二)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诉讼中 , 加害人已认罪 、赔偿 、道歉等形式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后 , 国家专门机关对加害人不追究刑事责任、免除处罚或者从轻处罚的一种制度 。
简单来说:刑事谅解是指受害人及家属对加害人行为的谅解;刑事和解是指民事赔偿部分的和解。
需要注意的是,刑事和解需要前置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简单来说,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是适用于刑事和解的。
四、刑事谅解书和刑事和解协议哪个对于加害人作用更?
一般来说,双方的法律作用相差无几,都是基于“受害人及家属对加害人的谅解”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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