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07日】代理涉非吸案,明天开庭,庭前辅导已完全做好,看守所出来后收到FG电话,开庭取消
    发布时间: 2021-10-07 12:15    

非吸高管工资要退吗,非吸案工作人员如何定罪,非吸律师【非吸咨询】

否021年3月1日,《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刑法条文一

【代理涉非吸案】
其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量刑标准加重,最高量刑突破原来的10年有期徒刑上限,最高可判15年

明天开庭
“非法性”特征的表述中,将“批准”改为“许可”。修改后的表述为:“未经有关部门依法许可或者借用

庭前辅导已完全做好

看守所出来后收到FG电话,开庭取消,公安补充新证据,要变更罪名!
2022年司解》新增明确列举“网络”途径,并不是说在《2022年司解》之前网络手段就不是公开宣传方

这是什么操作

式,在过往案件的司法文书中,司法机关认为“媒体”包括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而“网络”属于新媒体。那么,

「捕前非吸案无罪辩护实例分享」陈晓薇律师团队又一起非吸案无罪辩护成功!
对《解释》新增了“网络”途径,并将其列为公开宣传手段的首位,更多是凸显当前非法集资中已普遍使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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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法性”特征,在四个特征中争议最大。因为司法机关在证明“非法性”特征时,存在结合其他三个特征(“公

在开性”“利诱性”“社会性”)混同评价、重复评价的嫌疑,一般是发生在认定“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陈晓薇律师介绍】
”之情形。以私募基金非法集资为例,假如私募基金公司已经获得证照,也办理了登记备案手续,司法机
盈科律所高级合伙人,长三角刑辩中心副主任更多>>
索关会以存在公开宣传、面向社会不特定对象、保本保息的情况,反推以合法形式非法募集资金,符合,


集“非法性”特征,这样就导致重复评价,使“四个特征定罪”变“为三个特征定罪”,无法将个别违规、一般违规取保于刑事犯罪。司法实践中,笔者一直希望司法解释对“非法性”特征这一抽象概念进行明确,但至今尚未有更为详尽的补充解释。存款行为根据近年来的司法新实践和犯罪新形式,《解释》将网络借贷、虚拟币交易、融资租赁等新型非法吸收资金的行为方式,囿于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的突出问题,增加“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老年产品’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情形,为依法惩治P2P、虚拟币交易、养老领域等非法集资犯罪提供依据。。新增列举的行为方式,同样是为了凸显该等领域非法集资问题的严重性,并不是说在《解释》出台之前,没有列举的该等行为就不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集资诈骗罪。在近年来的判决中,不乏对P2P网络借贷、虚拟货币等非法集资案件的审理。最高院将以上问题凸显的领域予以强调,在一定程度上反映近年司法机关会重点对该等领域进行严厉打击和重点研究。《2022年司解》将自然人犯罪与单位犯罪对标统一后,自然人构成犯罪的具体标准与原条文单位构罪的标准一致为:①吸存数额在100万元以上;②吸存对象150人以上;③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此次修改提高了自然人的入罪标准,实际上是结合经济发展状况和司法实践,适当提高对应非吸数额、对象人数、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况,秉承刑法谦抑性原则,也给行政处罚留有一定的空间。。具体为:“数额要求①+情节要求A/B/C”达到立案标准,“数额要求②+情节要求A/B/C”属于“其他严重情节”;“数额要求③+情节要求A/B/C”属于“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2021年10月07日】代理涉非吸案,明天开庭,庭前辅导已完全做好,看守所出来后收到FG电话,开庭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