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律师会见,委托律师到看守所会见。
律师进入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持律师证、律师事务所函、委托书,方可通过武警哨卡穿过AB门,进入内部办公区律师接待处,并持上述。
今天40度高温
行程如下:
开车1.5小时到西安市检察院
阅卷与承办沟通共约1小时;
开车1小时到高陵区看守所
办理会见手续共约40分钟;
开车1.5小时到安康医院
会见共约2.5小时;
再开车1.5小时回家。
问:陈律师今天总共开车几个小时?
北材料到看守所律师接待窗口办理会见手续。接待处通常会有关于律师会见的一些规定,尽管这些规定各地差别很大,但都无一例外的要求将通讯工具暂
存,不准带入会见室。一般律师会见室和警察提讯室在同一区域,管理比较人性化的看守所在律师会见室紧张的情况下,在征得律师同意后(例如长春二。
陈晓薇律师
基近几年新建的看守所,大部分是把律师接待处设置在监区之外,律师不必通过AB门,直接到接待处办理会见手续,暂存通讯工具后进入会见室,然后
盈科长三角刑辩中心副主任,高伙,上海律协刑事合规研究委员会委员
《由看守所人员从内部通道将嫌疑人、被告人带至律师会见区。唯一不同的是,律师会见是单独的区域,公、检、法办案是要持有效证件和提票穿过AB门进入
不管是看守所的设置有何区别,笔者从未见过针对律师、法官、检察官进行安检的情况,也没有在看守所见到过安检机器,更未见有看守所针对律师进行安检的任何法律依据。同公、检、法办案人员一样,律师必须持有效证件,经看守所审查后才能进入。既然经过严格审查,核实过身份,实在没有进行安检的必要。如果发现律师携带违禁品,依法、依规处理便是,这种检查,实际上是对律师的不信任,有预设立场之嫌,或者有其他目的,唯独没有法律依据。并且翻包检查,这是非常粗暴、野蛮的侵犯律师隐私权、财产权、人身权的违法行为。《刑事诉讼法》、《看守所条例》、《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办案区使用管理规定》等法律文件均没有类似规定。至于所谓“内部规定”“领导要求”是根本无效的。编后语:公检法司各大部门均三令五申,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给予律师会见更便利的条件,各地纷纷出台规定意见。毫不夸张的说,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也是在保护我们每一个人的利益。有人说,我一辈子不违法,律师执业权利好坏跟我没有啥关系。这种思维非常错误,你能控制自己不违法,但你能保证不“被违法”吗?一旦你在看守所喊冤的时候,唯一能解救你的,谨记,那就是律师!随着司法体制改革和出台的一系列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范,困扰辩护律师良久的会见难似乎已经不再是一个难题。但是在有一类情形中,辩护律师还是会发出“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的感叹,那就是在会见被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当事人时。因为大多数情况下,被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当事人由数个办案人员看管,不能出门,无法对外联系也不能会见辩护律师。这样的孤独和无助会极大的摧残人的心智,这种无助状态会通过办案机关限制会见律师而被放大。当前司法实践中,这一阶段,辩护律师会见难的表现主要是阻挠会见和会见时有办案人员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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