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1月20日】代理涉职务侵占案,明天召开庭前会议,庭审预案120页
    发布时间: 2021-01-20 12:05    

【代理涉职务侵占案】职务侵占罪立案金额,职务侵占500万判刑案例。

明天召开庭前会议

庭审预案120页


很多人自己的事情都做不好

总是瞎猜法官不会看

猜来猜去

本该自己做好的事竟然以此为由不做了


每一份工作

每一个岗位

都应全力以赴

否则

对不起任何人

也对不起自己的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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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务侵占需要什么证据?企业上班的实习生,在日常工作中能否构成职务侵占罪?

 

2、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与最低立案金额怎么计算?

 

 

 

陈晓薇律师简介:

盈科长三角刑辩中心副主任,上海市律协刑事合规研究委员会委员,盈科高级合伙人

《报告》认为,从立法角度来说,污染环境罪的刑罚力度本就偏轻,最高的法定自由刑只有七年。即便如此,在实践中也没能充分使用。在一些已经被认定为“后果特别严重”的案件中,法院的量刑仍然有偏轻的倾向。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明远认为,污染环境罪总体来说有一种处罚、量刑比较轻的状况和趋势,但是也不排除有严重污染生态环境而采用其他罪名的情况,比如以危害公共安全罪给予严厉刑罚的。在王明远看来,追究刑事责任,可以说是整个责任追究体系中最重要的、最后的“杀手锏”。所以,在追究刑责时,要依法进行,慎用、少用。通常情况下要强调行政机关和行政手段的优先性和主导性。针对污染环境罪轻刑化的问题,专家表示,有些犯罪分子的污染行为已构成污染环境罪,但由于可能导致十分严重的污染后果,适用一般的处罚力度显然不够,需通过引入加重情节才能更有效地惩戒犯罪。在污染环境罪中,针对间接故意污染环境,即明知实施行为能引起环境污染而放任的犯罪,应直接规定为结果加重犯。同时,单位犯罪相较自然罪而言,主观恶意更大且有客观上的危害性,可从重处理。对环境置之不顾、片面追求经济暴利的犯罪分子,要加大处罚力度。对屡教不改仍从事经营活动的污染单位,应取消其从业资格,限制或剥夺生产经营能力,给予严厉打击。染环境犯罪往往源于企业或个人在生产过程中节约成本、盲目逐利的心理,因此处以罚金成为有效的惩戒方法。目前《刑法》只规定了惩罚方式,但对罚金的具体数额如何裁定还未出台相关司法解释。由于缺乏明确、详细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罚金适用还存在一定的难度。罚金过高或者偏低均不能起到惩治犯罪、遏制污染的效果。在采访中,有业内专家建议,可以出台司法解释来规范罚金的具体适用情形。罚金数额要与违法犯罪行为相一致,可以与污染程度和环境损害挂钩。这样更加直接地让犯罪分子意识到污染环境应付出的代价,从源头上制止污染行为再次发生。具体措施可以借鉴限额罚金制和倍数罚金制。对于主观恶意不大的过失犯罪,可采用限额罚金制,即全面考察犯罪情节并酌情考虑犯罪人经济状况及修复环境表现后,以其非法所获利益为下限。对于主观恶意大的故意犯罪,可采用倍数罚金制,通过高出获利数倍的罚金震慑犯罪分子,防止污染环境行为再发。

【2021年01月20日】代理涉职务侵占案,明天召开庭前会议,庭审预案12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