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2日】代理涉嫌虚拟货币诈骗案,早4:00从上海出发,8:30赶到看守所会见,下午法院阅卷
    发布时间: 2020-10-22 10:17    

【代理涉嫌虚拟货币诈骗案】不能认定诈骗罪的理由,诈骗罪量刑金额。

早4:00从上海开车出发

8:30赶到看守所会见

下午法院预约阅卷


晚上回去还要开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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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薇律师简介:

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硕士,盈科高级合伙人,盈科长三角刑辩中心副主任,上海市律协刑事合规研究委员会委员,盈科优秀刑事律师

举个栗子。违反私募基金的“拼单”行为,意味着违反基金投资穿透式审查,分不同类型,受50人、200人的限制。如果私募基金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分自然人和单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要求达到30人、150人以上的会构成犯罪。这两组数字看上去令人眼花瞭乱,但是,具体认定,从刑事法律层面考量即可。而且要考虑,人数问题,并非判断行为人是否构罪的唯一数量条件,即使没达到上述30人、150人,但吸收存款的金额达到20万、100万,或造成投资人损失在10万、50万元的,同样构罪。刑法中择一的构罪条件,与私募基金行政管理法规,并不存在一一对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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