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1月08日】刑事律师有多累,上午8:00赶往普陀看守所,结束驱车1个小时赶到浦东看守所
    发布时间: 2019-01-08 10:46    

刑事律师有多累:上海专门刑事律师,上海请刑事律师的费用大概在多少。

上午8:00,赶往普陀看守所(会见非吸案当事人)

11:30普陀看守所会见结束

驱车一个多小时赶到浦东看守所(会见涉嫌职务侵占案当事人)

12点30到浦东看守所排队拿号

会见到16点钟结束

从浦东看守所回家开车2个小时

已累摊

全天没吃一口饭

中间还接了n个电话

语气不好,还请见谅

法律问题点击咨询】>>


陈晓薇律师介绍

盈科长三角刑辩中心副主任,高级合伙人,上海律协刑事合规研究委员会委员。


第三,律师独立辩护,不顾当事人意志,可能损害当事人实质利益。记得之前看过一个案件,有十多年了,公诉人指控被告人故意伤害,辩护律师说不对,他是故意杀人,被告人当场就怒了,说这个律师我不要了。律师的理由就是,我是独立辩护人。这听起来像个笑话,现在这种情况应该很少了,但我还真的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看到了一个类似的案例,朝阳法院办理的吴某涉嫌寻衅滋事案。案子很简单,被告人喝醉了,去打车,和出租车师傅发生冲突,结果自己上车就开,路上出了事故。公诉人指控被告人危险驾驶罪,建议拘役三到六个月;辩护人认为,指控罪名不对,应当是寻衅滋事。法院听了律师的意见,认定被告人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被告人哭了,干吗要花钱请律师呢。这是律师水平问题吗,我们认为这是职业伦理问题。

实践中,很多号称独立辩护的律师其实是一种懒惰,要么不想与被告人沟通,自行决定辩护方案,要么为出于其他考虑而放弃了被告人的利益,比如不想得罪公检法,怠于为被告人抗争;比如家属或出资人有其他要求,不考虑被告人意见,号称独立辩护。

我们要清楚,当事人才是诉讼的主体,最后的结果是由他来承担,一个案件败诉被判有罪,对于律师来说顶多是一个不成功的案例,而被告人是要去坐牢的。如果连律师都不顾及被告人的意见,还有谁会真正在意被告人呢?在这种情况下一旦结果不符合预期,当事人也必然会抱怨律师。任何人都没办法对辩护策略做出精准的预测,律师自行决定辩护方案会给自己带来风险和压力。

那么是不是当事人中心论就更为合适呢?当事人中心论强调,律师与当事人之间是委托代理关系,当律师与当事人意见发生冲突时,律师应当听从当事人的意见。它同样具有局限性。

【2019年01月08日】刑事律师有多累,上午8:00赶往普陀看守所,结束驱车1个小时赶到浦东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