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9月22日】代理涉嫌集资诈骗案,客观事实与法律事实截然相反
    发布时间: 2020-09-22 10:52    

【代理涉嫌集资诈骗案】经侦抓业务员的标准,平台集资诈骗立案标准。

客观事实与法律事实截然相反

公安阶段仅提审了2次

检察院阶段一次都没提审

直接起诉集资诈骗罪


检察院阶段我们递交了4份

变更罪名的法律意见书

3份调查取证申请书

打了近百个电话

均石沉大海


你们办理的不是案子,

而是别人的人生


能稍微认真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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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薇律师简介:

盈科高级合伙人,盈科长三角刑辩中心副主任,上海市律协刑事合规研究委员会委员

在实务,常常有债务人为了逃避债务,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亦或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等情形,造成不能清偿所负债务,对债权人债权造成损害,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26条规定:“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根据契约自由原则,只要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有约定律师费由违约方承担,或由败诉方承担,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对于守约方因维权而支付的合理律师费,原则上法院或仲裁委予以支持,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律师费必须合理,且实际发生,否则法院往往不予支持。

【2020年09月22日】代理涉嫌集资诈骗案,客观事实与法律事实截然相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