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1日】作为上海巾帼女律师,公益需要坚守,公益需要付出,就让我成为付出的那个人
发布时间: 2019-10-11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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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上海巾帼女律师
公益需要坚守
公益需要付出
就让我成为付出的那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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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薇律师简介:
盈科高级合伙人,上海律协刑事合规研究委员会委员,盈科长三角刑辩中心副主任。

武某认为,自己在24小时内将单车骑回了服务区,不需要再调度,因此哈啰单车应该将10元调度费退回。但经武某与哈啰单车协商并向消协投诉后,哈啰单车平台拒绝归还10元调度费,武某便将哈啰单车所属公司(下称哈啰单车)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哈啰单车退还调度费10元、交通费20元,并赔礼道歉。
哈啰单车在一审庭审中表示,武某在使用哈啰单车前已同意《哈啰单车信息服务协议》,其中《使用规则说明》明确提示用户请勿在服务区外还车。且用户扫码后解锁前,会弹出相应规则,包括超区规则、服务区、禁停区等。用户看到此页面并点击确认开锁后订单才开始正式产生。既然武某对规则表示确认,就应履行和遵守协议内容,平台有权扣费。且哈啰单车不存在“24小时之内把停在服务区外的单车骑回服务区后自动退还调度费”的相关规定。
一审法院认为,武某在注册使用哈啰单车时已对《哈啰单车信息服务协议》和使用规则进行确认,且武某在扫码后,哈啰APP亦向武某推送相应的费用标准和超区规则,武某点击确认后才能开锁。故武某对此协议和规则是明知的亦是同意的,此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均需恪守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