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认罪认罚具结书已经签好了,结果会怎样?
来源: | 作者:陈晓薇律师团队 | 发布时间: 2021-09-11 | 5275 次浏览 | 分享到:

认罪认罚后律师还能辩护吗,认罪认罚案件律师如何辩护。

主动认罪认罚或者在诉讼中同意人民检察院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刑事案件案件,可以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从宽处理的一种制度

先给你看三篇文章:

认罪认罚制度的产生是近几年司法制度改革的新推出的制度。目的是为进一步落实我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完善我国刑事诉讼程序,

陈晓薇律师:「非吸辩护专题」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行为人适用认罪认罚程序为什么更需要专业刑事律师辩护?

达到合理配置司法资源,提高办理刑事案件的质量与效率的目的。根本目的是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有罪的人受到公正惩罚,维护当事

陈晓薇律师:「金融犯罪之非法集资案例分享」成功推翻《认罪认罚具结书》 非吸5年实刑变缓刑

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办理案件时,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首先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

陈晓薇律师:「非吸罪定罪标准」非吸罪,认罪认罚4年半,有效辩护终获缓刑

让犯罪嫌疑人自己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嫌疑人提出问题。侦查人员提出问题后,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

通过一个案例,回答清楚你的问题:

。但是,诉讼法也规定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如果问题与本案无关,犯罪嫌疑人有权拒绝回答。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

一天,陈晓薇律师突然接到了一个电话,称急需委托,案子已经到法院了,过几天就要开庭了。时间刻不容缓,但当天工作时间已经排满,为了让家属早日安心,陈律师毫不犹豫地将见面安排在了当天傍晚。

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告知其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并且做好

P是某投资公司的销售主管,在公安和检察院阶段都没有委托律师。仅仅只有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时有值班律师在场。

笔录,记录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的事实、涉嫌的罪名及法律适用等问题。记录犯罪嫌疑人是否有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等从宽处罚的情节,并

出建议。记录下认罪认罚后该案件审理时适用的程序。认罪认罚的案件情节较轻的可以不起诉。如果检察机关认为认罪认罚的案件应当起诉的

P和家人都以为事情不会很严重,最多一两年刑期。万万没想到,检察院给出的量刑建议居然是4年6个月。关键是P竟然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接受了该量刑建议。在签署后的第二天,P就后悔了。此时,P和家属都陷入了惊慌之中。于是乎,赶紧开始慌忙寻找律师。

,人民检察院应当就嫌疑人的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向人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给人民法院。

在律师扎堆的年代,令人感觉靠谱的律师并不好找。家属见过很多律师,均众口一词,告知家属,P已经签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推翻只会让刑期更重,不要白费力气了。就连家属的好友,也都劝家属不要白花冤枉钱,家属几乎快要放弃了。

件起诉到人民法院后,在审判阶段被告人主动自愿认罪认罚的,审理案件的审判长应当告知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法庭

在一好友的引荐下,家属找到了陈律师。陈律师在电话中简单询问情况后,告知家属基于本案证据、事实的诸多细节,需要家属来律所面谈,以便进行专业的分析判断。

审查被告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和认罪认罚具结书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如果法院查明属于自愿认罪认罚的案件,人民法院在依法作出判决时

家属最关心的问题是:

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但是,如果查明又非自愿的认罪认罚或者审理结果与起诉结果不一致的,也可以作出与起

《认罪认罚具结书》已经签署,究竟能否推翻?

认罚适用于刑事案件的程序之中。但是,一定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主动自愿的认罪认罚,任何机关不得逼迫其认罪认罚,或者使不构成犯罪的人

陈晓薇律师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跟当事人及家属一再强调:

认罪认罚。一定要坚持自愿的原则。虽然说认罪认罚的案件如果不构成犯罪,法院会依法作出无罪判决。但是,司法实践中很多案件很难得

哪怕是民事合同,只要签订了,单方违约,都要承担违约责任。更何况是刑事司法这么严肃的程序。

的一项法定从宽处罚制度,其宗旨是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化解社会矛盾。对于刑辩律师来说,用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可能会给当事人争

法院最讨厌前脚签了认罪认罚,后脚无理由反悔的被告人。

取到不捕、不诉,以及从轻处罚的有利效果。下面,笔者将用几个亲办的真实案例,从什么情况下可以建议当事人认罪认罚;当事人认罪认罚以后,

要推翻所签订的《认罪认罚具结书》,必须要找出案件在证据、事实以及法律适用方面合理的理由,这些理由在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时候是没有考虑进去的,足以否定或者影响之前的量刑建议。

律师是否可以做无罪辩护;以及当事人认罪认罚被判决以后,是否可以上诉这三个方面,来分析一下怎样在认罪认罚的背景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

这些合理理由在非吸类案件中一般表现为:没有认定从犯、涉案三个金额(吸收的总金额、造成损失的金额、违法所得)是否错误、没有认定自首等等。

对于自己是否要认罪认罚,很多时候当事人都会征询律师的意见,那么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建议当事人认罪认罚呢。根据近几年的司法大数据来看,

所以,不能单纯的讲能不能推翻《认罪认罚具结书》,而需要律师对本案的全部证据作出全面的分析判断之后再确定!

一旦当事人做了认罪认罚,98%以上都会被定罪处罚。所以,让当事人认罪认罚的前提,就是需要专业刑事律师在充分阅卷和分析研判的基础上

陈晓薇律师团队代理过多起在检察院阶段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后面觉得刑期太重反悔的案件。这些案件在陈律师团队的精细化辩护后,大部分都取得了减轻刑期的良好效果。

,得出当事人基本不可能无罪的结论时,就可以建议当事人认罪认罚,以便获得该法定的从轻处罚情节,最高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但是,如果

本案经过我们的专业分析,认为:

经分析认为当事人可能无罪,或者明显无罪的情况下,就不能轻易的让当事人认罪认罚,否则就可能会出现律师让当事人认罪认罚并做有罪从轻辩

第一,根据家属的描述,本案的涉案金额可能存在很大问题。比如有大量重复投资的情形,以及挂单、转单的情况。因为还没有阅卷,鉴定意见中是否扣除并不清楚,但不排除未扣除的可能性。

让当事人认罪认罚的前提,就是需要专业刑事律师在充分阅卷和分析研判的基础上,得出不可能无罪的结论,并与当事人充分沟通,取得一致

第二,本案的主从犯认定也可能存在错误。根据检察院的量刑建议4年6个月有期徒刑,就可以看出,P在本案中被认定为主犯。但是目前看来,P只是一个团队主管,该公司在上海有3个分部,跟P职务相同的主管共计近30余人,难道这些人都要被认定为主犯吗?存在不符合常理的情况。

这是笔者办理的一起企业家涉嫌虚假诉讼罪案件。在找到我之前,当事人已经被刑事拘留,接受委托后,我基本上每周去会见当事人两次,一是

第三,从我们代理的大量非吸类案件的司法实践来看,团队主管(团队长)这种级别的,通常都会认定为从犯。

为了缓解当事人因突然被关押而产生的紧张情绪,二是为了尽量从当事人那里了解更多的与案件有关的信息。会见回来之后再与当事人家属联系,

因此,本案推翻《认罪认罚具结书》完全存在合理理由,陈律师建议家属委托律师及时介入本案。

,尽量收集与案件有关证据和材料,调取之前的相关民事判决书及借款合同等材料,理清案件的基本事实。当事人被关押20多天之后,因为顶不住压

如何推翻《认罪认罚具结书》?

力,急于取保出来,曾提出以免除对方800万元还款义务为代价,来换取对方的谅解,同时认罪认罚,争取先取保出来。但是,我在了解案件基本事实之

接受委托后,我们第二天即向法官预约阅卷,拿到了《起诉书》副本。经过阅卷后,我们发现,果然存在之前分析出来的问题。这就是律师经验的重要性。

为本案根本不构成犯罪,不能随意认罪、和解,如果随意认罪、和解,反而会被认为是心虚,不利于当事人的彻底无罪。最终当事人及家属

我们阅卷发现:

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没有违背事实去认罪及和解。后来公安机关将案件报送检察院审查逮捕,辩护人又就案件事实、证据及法律等方面的问题

1、本案的鉴定意见只有对计算结果简单描述的文字,并没有详细的计算依据及计算方法,也没有讲明是否查清、排除挂单、转单的情况,也没有区分P作为业务员和主管期间的业务。所以,本案吸收总金额认定存在错误。

与检察官进行充分的沟通,认为本案根本不构成犯罪,建议检察院不批捕逮捕。当事人被关押37天之后,如期走出了看守所。一年之后,公安

2、按照各同案人员的供述及证人证言等,P仅为主管,上面还有实际控制人、副总、分公司负责人、总监4个层级,而P仅排在业务员之上,却被定位主犯,对P来说着实不公。


3、P的口供中,提到有返还给投资人资金的情况。但起诉书及鉴定意见中均未提及。但这个金额是判决应当确认的金额。

是笔者办理的一起号称某地区历史上最大的组织卖淫案。涉案金额1.2亿余元,组织人数近100人。按照该地区之前的会议纪要规定,组织30人以上

这样一来,完全就有理由推翻《认罪认罚具结书》了。

就要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后来《刑法修正案九》废除了该罪的死刑,但是由于本案涉案金额巨大,组织人数众多,我的当事人又是一号主犯

针对鉴定意见,陈律师立马向法院提交了三份申请书,分别是调取鉴定检材申请书、调取挂单返利情况申请书、通知鉴定人出庭申请书,以查明鉴定意见如何计算以及是否扣除挂单、转单等情况。

所以虽然废除了死刑,依法还是可能判处无期徒刑的,后来也确实是因为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案件被移送到中级人民法院作为一审法院审理。

法院收到申请后,决定延期开庭,这也正说明了案子的确存在问题。

在阅卷之后,我发现该案不可能无罪,那么怎样最大限度地减少刑期就成为辩护的首要目标。当时有很多小道消息传出来,说要给我的当事人判处无期

针对主从犯的认定,我们将公司架构运用思维导图画出,辅以其他同案人员的口供及证人证言。并找出了近几年上海市对于销售主管认定为从犯的案例。以争取将P认定为从犯。

该案卷宗一共有80多本,于是我就一边阅卷并挑出卷宗中存在的问题(有些问题还是难以补正的),一边多次积极地跟检察官沟通,最后检察官说

如果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我想现在法定最高刑是无期徒刑,如果从轻处罚就只能是有期徒刑15年或者以下了,有期徒刑15年和无期徒刑

成功推翻《认罪认罚具结书》,改判缓刑

相差还是特别大的。又经过几次与检察官沟通之后,最后与检察官商定,我建议当事人认罪认罚,对案件事实基本不提异议,检察院量刑建议

终于等到法院开庭。庭审过程中,陈律师通过依次向同案人员和P的发问和举证质证环节,清晰明确地点出了P在公司中的作用地位,以及公司存在复投、挂单、转单,P返还给投资人钱款的情况。

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于是我便用检察院的远程提讯室,当场见证当事人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成功实现了从无期徒刑到有期徒刑的辩护

在庭审发问环节,再次向P确认,愿不愿意在法庭查清本案事实的基础上认罪认罚?P明确表示愿意。

当事人认罪认罚以后,如果法院也是按照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判的,是不可以提出上诉的,否则检察院可能会提起抗诉,撤销认罪认罚具结书,

陈律师在庭审辩护过程中,始终指出,律师的辩护观点,不影响P认罪认罚的良好态度。让法官清楚P并不是随意推翻《认罪认罚具结书》,而是有合理理由和证据,并愿意在法庭查明事实的基础上认罪认罚。

02 量刑建议只确定了主刑的量刑幅度,没有确定附加刑(如罚金等)的量刑幅度时,如果法院判决罚金过高,可以就罚金部分提起上诉;

最终,法院采纳了陈晓薇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P为从犯,对P判决缓刑

有新的量刑情节,如有自首、立功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出现,而法院的判决书中并未体现该量刑情节时,笔者认为这也是可以提起上诉的;

在上述案例二中,检察院在当事人认罪认罚后,给出的量刑建议是有期徒刑十五,并处罚金,但是并未对罚金的范围给出具体建议。后来法

在宣判当日,家属便在看守所门口接到了P,家人终于在分离九个多月后得以团聚。接到P后,家属转达了P对陈律师的感谢。

院就给我的当事人判了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1500万元。判决出来以后,虽然刑期上当事人有心理预期,可以接受,但是罚金确实有点超出

P说:“连总监都说,我请的律师真好!”

了他们的承受范围。如果不上诉,又交不起罚金,担心影响后面的减刑,如果上诉,又担心加重处罚。当时,当事人及家属均处于一个十分矛盾

这句话,让我们感动了良久,回想起接案至今的种种辛苦,换来一个家庭的团聚,也全都值得。

及焦虑的心情当中。为了能够打破僵局,减少当事人及家属的压抑与焦虑,我最后还是建议当事人上诉。上诉的结果一般有三种,一是检察院

作为在金融、证券领域深耕十余年的专家律师,陈晓薇律师以丰富的实战经验,建议非法集资人员:

抗诉后加重处罚,这在实践中也有不少案例;二是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三是直接改判或者发回重审后改判,减轻处罚。为了确保上诉不被加重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在走认罪认罚具结程序之前,要综合以下影响量刑的因素综合考虑:

也就是说,规则只要求对指控的事实没有异议就可以,如果该事实在法律上不应当认定为是犯罪,我们还是可以从法律上去给当事人做无罪辩护的

1. 是否为单位犯罪

很多地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实施细则均规定,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以后,律师可以作无罪辩护。例如,山东省《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

2. 是否存在从犯情节

度办理刑事案件的实施细则(试行)》第四条明确规定:“认罪”,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表示自

3. 是否有自首、立功情节

当事人认罪认罚后,律师作无罪辩护时,一般不应否认基本的案件事实,而且其辩护理由一定要在法律上或者证据上站得住脚,具有一定的合理

4. 是否排除了上述挂单、转单、自己及亲友投资的金额

起套路贷犯罪案件,全案一共有11名被告人,公诉方指控我的当事人构成诈骗罪,犯罪数额400余万元,当庭建议量刑11至14年有期徒刑,当

5. 是否有返还给投资人资金情况

事人自己表示认罪,但是我给其作的是无罪辩护,因为我认为本案当中没有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客观行为,不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后

6. 是否有退出违法所得情节

张明楷教授也发文表示,不能一见到“套路贷”就认定为诈骗罪,关键还要看行为是否符合诈骗罪的犯罪构成。最后法院仅给我的当事人判处了6

7. 是否取得了投资人的谅解情节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利于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同时也能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带来很大幅度的从宽处罚,但是我们一定要仔细查阅

一旦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如果没有重大事实认定错误等合理理由,在法院阶段是没有办法推翻的。对于认罪认罚具结程序需要慎重对待。

这个人就是律师,首先律师要是合格的、称职的,这是一个基本标准。当然,要实现真正的有效辩护,对律师的要求可能不仅是称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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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下要实现有效辩护,作为律师,首先要了解清楚事实是什么。值班律师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时,很多情况下不了解案件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