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刑虚开行为应当包括以下四种表现形式,即为他人虚开发票、为自己虚开发票、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发票及介绍他人虚开发票;这里的虚开包括在没有实际贸易内容的前提下虚开发票,及虽发生了实际贸易内容,但所开发票与实际发生的贸易数量或金额不相符等情况,且该罪的犯罪对象为虚开增
再举个例子,之前跟一个朋友合作,他邀请我一起谈一下那个案子,我们一起去了。是一个乱七八糟的案子,包括离婚、股权的纠纷等等。当事人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的股东是她老公和婆婆,她其实已经把公司财产基本转移到自己的名下了。她当时在跟她老公离婚,她问:“我这个有没有其他刑事方面的风险?”我还没说话呢,我朋友马上就说,没问题的,你没看王宝强跟马蓉、宋喆,宋喆进去了,马蓉不还是在外面呆着吗?他说了这句话之后,我没办法当场指出来。后来我给他发了微信,指出他提供了一个法律咨询是错误的。为什么呢?我说你可能只是看到了一个表面的现象。大家都看到,宋喆进去了,马蓉因为跟王宝强是夫妻关系,所以没有刑事责任,他就得出了这么一个结论。其实这是非常错误的。他把这个观念传达给当事人,当事人很有可能被定为职务侵占罪。
那么有什么不同呢?这两个之间最大的不同是来
咨询的这个当事人,她的公司叫有限责任公司。王宝强成立的那个公司,叫王宝强工作室,跟有限责任公司是不同的。工作室是他个人全部财产对其承担无限责任,而有限责任公司是股东以其投入的财产承担有限责任。为什么马蓉没问题,因为王宝强的工作室里面是夫妻共同财产,有马蓉的份额在。有限责任公司不一样,两个股东都不是你,你只是法定代表人,这个财产只要没有分配到你老公名下,这个财产就是公司的财产,当事人已经构成了职务侵占的行为。即便是她老公不追究她的责任,她婆婆呢?而且现在的问题是,她要主动提出离婚,这不是激怒了两个股东吗?他们一查账,马上可以刑事立案了。
律师所谓“虚开发票”,与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虚开行为是一致的,是指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虚开的手段则多种多样,比如大头小尾、开阴阳票、改变品目,甚至使用假发票等。虚开的目的,可以是为了赚取手续费,也可以是通过虚开发票少报收入、
所以,我们律师提供咨询和服务,一定要专业,这是前提。这里我多提一句,我们律师能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一定是要有时间成本的,而不是两三句话就回答了。任何一个法律问题的答复都是要进行大量的案例分析和法律检索的。我不拒绝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如果有人来咨询我问题,如果说是我自己经历、或碰到过的法律问题,我可以给他解答。如果没有碰到过我需要研究的,我会说清楚,你这个问题我没碰到过,我需要研究,可能会需要多长时间,每小时的工作成本是多少钱,愿意就接受,不愿意就算了,都是要讲清楚的,我不会说随口答复一个没有经过论证、查证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