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深律师为什么不敢提供免费法律咨询
来源: | 作者:陈晓薇律师团队 | 发布时间: 2020-10-10 | 6953 次浏览 | 分享到:


我们大家都知道,王宝强的公司是个人工作室,这种类型的公司其实是个人独资企业,个人需要对企业经营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所以公司的财产可以说是个人的财产。马蓉作为王宝强的配偶,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马蓉才没有涉罪,而仅有宋喆构成职务侵占罪。

本案中,有限责任公司的财产就完全不同,法人财产完全独立于个人财产,这笔钱没有通过分红的形式分给股东,就完全属于公司,而不能当然认定为属于股东。作为股东的配偶,也并不能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更何况,股东还有其婆婆。

最后,我们代理公司整理出来一份非常专业的《刘某涉嫌职务侵占罪报案书》,先送达给了刘某。刘某拿到我们的报案书后,去咨询了律师,律师劝她跟王某和解。

和解的结果就是开头那一幕。双方离婚,刘某净身出户,王某及母亲不追究刘某的法律责任。

上述两个血泪教训告诉我们,勿贪小便宜,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最终承担后果的是自己,自己要对自己负责!

律师应对法律咨询的要求应该是:要么拒绝提供免费咨询,要么收费咨询,绝对不会提供免费的不专业、不负责的法律意见!

也回答了题目的问题,资深律师不敢轻易提供免费咨询,因为深知这次咨询对于当事人的意义重大!

3、律师喜欢怎么样的咨询姿式?

律师喜欢简单几句话把自己的问题说清楚的咨询人

律师喜欢讲事实,少谈或者不谈个人感情的咨询人

律师喜欢面对面交流,不喜欢电话咨询人

律师喜欢尊重律师的时间成本,而不是把免费咨询看成理所当然的咨询人

律师喜欢能听的进去律师意见的当事人,而不是来求证自己想法正确的自以为是的咨询人

律师当然喜欢能够付费咨询的当事人,而不是蹭饭服务的咨询人

咨询律师的正确方式就自然出来了,具体如下:

最好能够面对面咨询

只讲案件事实,不谈个人感情

如果是免费咨询,尊重律师时间成本

放空自己,学会接纳,不要总拿自己在网上找的观点去质疑律师

如果这件事情确实对你很重要,希望能够付费咨询,这也是对自己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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