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涉嫌走私罪,该怎么办?
来源: | 作者:陈晓薇律师团队 | 发布时间: 2020-08-26 | 2904 次浏览 | 分享到:
在我国的《刑法》中,与走私有关的罪名有11个,每个犯罪的犯罪构成、量刑情况都不同。所以,需要讲清楚到底涉嫌的是哪一种走私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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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关于走私的罪名有11个相关罪名:【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走私淫秽物品罪】【走私废物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一般情况下,可能碰到的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居多。那么陈晓薇律师将把这个罪重点讲清楚。


第一百五十三条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2014年9月10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于上述各类走私行为的金额、刑期等均做了详细规定,可以参考。


其中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量刑如下:


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偷逃应缴税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


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偷逃应缴税额在50万元以上不满250万元的;


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偷逃应缴税额在250万元以上的。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偷逃应缴税额在3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偷逃应缴税额在150万元以上不满25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一)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使用特种车辆从事走私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