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陈晓薇律师团队收到一份长宁区法院的刑事判决书,团队代理的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中,辩护人的辩护意见被采纳,在目前非吸案件从严的大环境下,在第一被告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十个月的情况下,成功为我们当事人H某争取到了判一缓一的理想结果。
本期原创文章,陈晓薇律师团队将为大家展示辩护过程,希望对于非吸类案件的同行有所裨益。
该案判决书
H某的家属找到我们的时候,该案已经由长宁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至法院。
经过家属介绍我们得知,H某在一家线下投资理财公司担任业务员,所在公司的业绩均来自其亲戚朋友,在公司的业绩情况也比较靠后,且自己也将多年来的全部积蓄都投入到了理财公司,血本无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