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辩护策略调整的重要性 」轰动全国的西安“宝芝林”诈骗案尘埃落定,陈晓薇律师诉讼团队代理的该案当事人减轻处罚
近日,陈晓薇律师团队收到了浦东法院的判决书,我团队代理的轰动全国的西安“宝芝林”诈骗案的一名当事人,经过我们早期介入,根据案件发展情况,及时调整辩护策略,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了一年有期徒刑的罪轻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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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判决书】
一、案件背景简介
2019年1月16日,震惊全国的“1.16”西安宝芝林诈骗案,经过上海警方跨省追踪,于当日收网。包括宝芝林高管在内的42人,被上海警方全部带走。
1月19日,刑事拘留通知书便发到了家属手中。
2月20日,涉案的33名嫌疑人被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并由上海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
一时间,西安宝芝林诈骗案的消息成为焦点。上海电视台、中央电视台、浦东新区检察院官方微信、各类媒体、网站纷纷转发。
二、“未审先被判”辩护压力山大
作为这个“未审先被媒体舆论判决”的案子的辩护人,我们压力非常之大。
各类媒体纷纷报道称:犯罪团伙分工严密,按“科室”分为各个业务小组,组员持公司印发的“话术单”,冒充名医进行“问诊”。一旦被害人患者上钩,即夸大公司所谓的“祖传特效药”效用,吸引被害人购买。而所谓“祖传特效药”,大部分都是OTC乙类非处方药品,通过包装宣传,统统以药物实际价格的10倍出售。
我们团队介入后,通过与家属沟通,会见当事人,了解到的情况可能并非如此。
我们认为本案当事人无罪。
事实理由如下:
1.当事人以销售药品为目的,主观上并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犯罪故意
(1)当事人仅为公司的普通员工,没有参公司销售模式共谋,其入职时公司已经有一整套销售体系,当事人仅机械执行完成公司领导布置的任务即可
(2)宝芝林公司的目的是销售正规药品,而不是毫无成本直接非法取得他人财物
(3)当事人仅拿最低工资及行业惯例的提成,未得到任何额外利益
2.公司要求员工使用不当方法销售,顶多属于销售不诚信行为,与刑法中的诈骗有着本质区别
(1)销售模式和销售方法是公司制定的,并且公司要求员工必须按照公司规定销售,否则还会扣钱
(2)这种不当的销售方式,在各个行业中均随处可见,并非只有西安宝芝林公司一家
(3)当事人等人为公司销售的药品确有药物功效,并非凭空捏造效果
(4)宝芝林公司的不当销售行为与刑法中的诈骗有着本质区别
3.当事人作为底层员工,与公司高层的行为有着本质区别
(1)本案应该被追责的对象是老板和管理层人员
(2)当事人自身文化水平不高等情况决定了她稀里糊涂地被公司领导利用
然而,在强大的媒体、舆论下,本案不逮捕的可能性几乎没有。
2月19日,先是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的有关人员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将本案定性为电信诈骗案件。第二天,浦东检察院官微就宣布批准逮捕了涉案的三十三名犯罪嫌疑人。
【上海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

【浦东检察院官微宣布批准逮捕本案三十三人】
【CCTV13朝闻天下相关报道】
未经法院判决,公检直接将本案定性为诈骗犯罪,并经过各大媒体争相报道,舆论已经将三十三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裹夹在其中,情况急转直下,不容乐观。
三、临机应变调整辩护策略
在不利消息满天飞,甚至中央电视台已经报道的情况下,再坚持逮捕阶段的无罪辩护,几乎没有胜诉的可能。为了维护当事人的权益,保障其诉求最大化,我们需要第一时间调整辩护策略。
经过团队律师紧张的研究讨论,大家一致认为在这样的舆论压力下,无罪辩护已然没有可能,目前应当转变思路,把辩护方向转变为罪轻辩护。
会后,陈晓薇律师马上去会见了当事人,当务之急是要安抚当事人的情绪,使她能正确理解批捕的情况。通过陈律师耐心地劝解,当事人稳定了自己的情绪,表示会继续配合辩护工作。
一个月的时间很快过去了,公安的侦察期限已到,算准了日子,我们即向浦东检察院申请阅卷。
【从检察院阅回的案卷】
阅卷对了解案情,开展辩护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拿到案卷后,我们组织了团队律师一同阅卷,分析案情。最终,我们确定了七条罪轻意见,并制定了接下来的三个辩护方向:
第一,争取能够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能够在法定、酌定从轻减轻的幅度之外,再给与从宽量刑。很显然,如果做最轻辩护,能够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于当事人来说,是最大限度地从宽处罚。
紧接着,我们前去看守所会见,指导当事人撰写好了《认罪认罚申请书》等材料。
第二,协调家属与检院对接非法所得的退赔工作。当事人在公司的工作时间很短,非法所得仅一万余元,退赔对其从轻量刑有重要作用。我们代表当事人向承办检察官表达了当事人及家属退赔违法所得的意愿,希望检察院在起诉时予以考虑。
第三、本案的证据问题,宜快诉起诉至法院。因为本案未见被害人的报案材料,被害人分布在全国各地,他们购买的金额也差不多几百块钱,即便他们知道自己被骗,也不会花费大量的时间、金钱成本赶来上海报案。无被害人报案,即无诈骗的存在。这是本案证据的硬伤。但是如果被害人全部过来报案,那么对于当事人来说,可能查实的金额或有变化。
综合分析之后,我们认为本案需要舍弃一些利益,宜快诉推进诉讼进程。
紧接着,《认罪认罚申请书》、《法律意见书》两份材料成稿,我们第一时间递交至承办检察官手中。
检察官认真阅看了我们递交的材料,对于律师提出的意见表示认可。检察官随即联系律师,去看守所组织当事人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并给出了明确的量刑建议。
至此,本案取得了阶段性的辩护成果。
四、最终裁决得轻判
6月3日,当事人与其他十人被浦东检察院提起公诉,并建议适用简易程序。浦东法院决定于6月18日开庭审理。经过我们充分的准备,在庭上我们提出:
1.当事人在本次共同犯罪中起到次要作用,系从犯。即便在从犯中,我们当事人也属于作用地位较小的从犯;
2.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3.自愿认罪认罚;
4.家属退赔了全部违法所得,可以酌定对其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采纳了我们的全部辩护意见,并判决当事人有期徒刑一年!我们的工作最终得到了当事人及家属的认可。
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从来不恪守教条,因为案件有一个发展变化的过程,侦查机关取证的能力和力度均是影响案件的重要因素。
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会以当事人的诉求为基础,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辩护策略。
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懂取舍、知进退,一切以当事人合法利益为重。
刑事辩护贯穿在案件的整个过程之中,公检法三个阶段均有大量的辩护工作及辩护空间。在每个阶段都尽全力,才能为最终的法院判决做好铺垫!
陈晓薇律师团队本次辩护之所以能够取得当事人及家属都满意的结果,还有以下原因:
一是身为刑事辩护律师本身的专业素养。从对案件事实的准确判断和法律分析,到准备客观、合法、相关性的证据材料。我们不止是前期准备得充足、分析得准确,更是对案件中的关键点进行有力把控,使程序和实体相结合,使法律和经验相结合,给与了我们当事人最专业的法律服务。
二是历经各种案件所积累下的丰富的从业经验。上海的金融业发达,所以金融财产犯罪比较普遍,我们在此之前已经做过多起类似案件,才能准确的判断案件的疑难点、辩护点,从而迅速开展准备工作,为当事人据法力争。后来出现突发状况,我们根据从业经验立即转换思维策略,把着重点放在罪轻辩护上,最大限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利益。
三是团队律师尽职尽责、全力以赴的态度。“把每一个案件做成精品”是陈晓薇律师团队的执业理念。全力以赴对待每一个案件,是我们对当事人的承诺,更是我们自己的座右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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