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认罪认罚还能缓刑吗,认罪认罚后律师的辩护。
我一个朋友开油罐车送油(自己买的油罐车),涉及非法经营罪,被抓住后申请了取保候审,现在过了半年,油罐车已经卖掉了,今天去签了认罪认罚具结书量刑三年二个月,之后开庭审理的话可以争取缓刑监外执行吗?该怎么争取??求教各路大神
当前,疫情防控仍不能放松,羁押场所面临巨大压力,检察官和辩护人、值班律师不可进入看守所当面开展认罪认罚工作。为了确保疫情防控期
间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不打折扣,大兴区检察院创新工作形式,安排辩护人和值班律师来到检察院视频讯问室,犯罪嫌疑人则在看守所视
目前,在很多地区,要求检察机关在《认罪认罚具结书》中要给出明确的量刑建议,其中包括具体的刑期,而不是幅度。还要给出能否适用缓刑的建议。
讯问室,检察官通过远程视频对犯罪嫌疑人开展认罪认罚的教育转化具结工作。2020年3月23日,共对10名犯罪嫌疑人开展认罪认罚工作
但在很多地区,检察机关并不能给出明确的刑期,仅给出一个幅度范围,更不会提及是否能够适用缓刑。这就给辩护留下了比较大的空间。
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看守所提讯政策的调整由驻所检察人员传达,犯罪嫌疑人的押解、各种手续的签署需要在看守所民警的帮助和
首先,需要看《认罪认罚具结书》中的量刑建议是多少?如果是3年及以下,那在法院阶段是完全可以争取缓刑。如果是3年以上,那么从法律规定角度来讲,不符合缓刑的规定,是无法缓刑的。
合下完成,远程视频提讯和远程打印更需要技术人员的保障。在这种情况下,第二检察部注重内外部沟通配合,主动加强与看守所、大兴区检
但是任何事情都没有绝对,陈晓薇律师团队代理过多起在检察阶段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刑期都是在4年以上,但最终我们在法院阶段争取到了缓刑的。
察院第四检察部、第八检察部等单位和部门的联系,各方高效配合,无缝衔接,克服了提讯时间紧、犯罪嫌疑人多等困难,顺利完成
有几篇关于认罪认罚的文章,可供大家参考:
5·13”电信诈骗专案是一起犯罪嫌疑人多达70余人的共同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具体职位不同、分工不同,有的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有的没有
成单数额;有的情节特别严重,有的入职时间较短;有的积极退赃退赔,有的拒不认罪。既有共同特征,又有不同情节。针对这种情形,第二
「金融犯罪之非法集资案例分享」成功推翻《认罪认罚具结书》 非吸5年实刑变缓刑
检察部将担任管理人员、业务组长以及犯罪数额大、拒不认罪的犯罪嫌疑人作为工作重点。一方面充分开展释法说理,既告知电信诈骗
「非吸律师辩护案例分享」涉非吸认罪认罚具结1年,庭审改判刑期减半
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规定,又告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优势,让其对法律法规有基本认识。另一方面有针对性地开示证据,打消
「非吸辩护专题」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行为人适用认罪认罚程序为什么更需要专业刑事律师辩护?
量刑协商是认罪认罚的关键环节,量刑建议的采纳体现审判对量刑建议的认可,体现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确定性和严肃性。依托大兴区检
接下来,我就用之前的一个案例,回答你这个问题,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院与法院的量刑衔接机制,张海军副检察长在主办该案的过程中,多次带队到法院就如何根据各犯罪嫌疑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以及犯
最近陈晓薇律师团队又收到了一起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判决书,当事人刑期从《认罪认罚具结书》量刑建议有期徒刑4年6个月,改判为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犯罪数额等进行针对性量刑开展座谈,与法院充分交换意见,从而提出精准且适当的量刑建议,确保全案整体量刑的平衡与公正。
这起案例又成为陈晓薇律师团队诸多推翻《认罪认罚具结书》,成功减刑的典型一例。
注重与辩护人、值班律师的沟通联系,积极听取辩护人、值班律师意见,充分发挥辩护人和值班律师在认罪认罚案件中的权利保障作用。安排
本期文章,就为大家讲清楚,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后,还能不能推翻?以及如何推翻?
辩护人和值班律师来到检察院的视频讯问室,在检察官对犯罪嫌疑人开展认罪认罚工作时在场,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对于有辩护人
本案判决书
人的嫌疑人,在律师做有罪辩护的前提下,建议律师向嫌疑人阐述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于没有辩护人的嫌疑人,在认罪认罚具结书签署之前
一、《认罪认罚具结书》能否推翻?
与值班律师沟通案情,让值班律师在了解案情的基础上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帮助并阐述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辩护人和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由
几个月前,陈晓薇律师突然接到了一个电话,称急需委托,案子已经到法院了,过几天就要开庭了。时间刻不容缓,但当天工作时间已经排满,为了让家属早日安心,陈律师毫不犹豫地将见面安排在了当天傍晚。
的方式到案,接到办案单位电话联系后,随即主动至办案单位投案,自愿置于司法机关的控制之中,并如实交代了涉案经过。后续的侦
P是某投资公司的销售主管,在公安和检察院阶段都没有委托律师。仅仅只有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时有值班律师在场。
以下简称《解释》)第一条的规定,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
本案认罪认罚具结书
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司法机关投案。犯罪嫌疑人经公安机关传唤到案的情况,符合上述《解释》的规定,应视为自
P和家人都以为事情不会很严重,最多一两年刑期。万万没想到,检察院给出的量刑建议居然是4年6个月。关键是P竟然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接受了该量刑建议。在签署后的第二天,P就后悔了。此时,P和家属都陷入了惊慌之中。于是乎,赶紧开始慌忙寻找律师。
首先,传唤不属于强制措施。被传唤后归案符合《解释》第一条第(一)项规定的“在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之前”的时间范围。
在律师扎堆的年代,令人感觉靠谱的律师并不好找。家属见过很多律师,均众口一词,告知家属,P已经签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推翻只会让刑期更重,不要白费力气了。就连家属的好友,也都劝家属不要白花冤枉钱,家属几乎快要放弃了。
其次,经传唤归案的犯罪嫌疑人具有归案的自动性和主动性。犯罪嫌疑人经传唤后,自主选择的余地还是很大的,其可以选择归案,也可
在一好友的引荐下,家属找到了陈律师。陈律师在电话中简单询问情况后,告知家属基于本案证据、事实的诸多细节,需要家属来律所面谈,以便进行专业的分析判断。
上诉人经传唤到案后便主动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不推诿、不隐瞒,对自己的犯罪行为十分后悔,自
家属最关心的问题是:
愿认罪认罚。在审查起诉阶段, 山区检察院的检察官曾让上诉人认罪认罚,上诉人在郑州市第三看守所值班律师见证下,和检方签订有
《认罪认罚具结书》已经签署,究竟能否推翻?
认罪认罚具结书,在该具结书中,检察院承诺给上诉人的量刑建议为五年,而公诉人在一审开庭审理时并未出示该认罪认罚具结书,且
陈晓薇律师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跟当事人及家属一再强调:
公诉机关未出示认罪认罚具结书错误。从证据的角度而言,认罪认罚具结书是一份可能证明当事人罪轻的证据,公诉机关单方撤回,实质上是
哪怕是民事合同,只要签订了,单方违约,都要承担违约责任。更何况是刑事司法这么严肃的程序。
隐匿对上诉人有利的证据;从程序而言,认罪认罚具结书一经签订,即对控辩双方具有约束力,检方单方面撕毁,不仅于法无据,而且严重悖离
法院最讨厌前脚签了认罪认罚,后脚无理由反悔的被告人。
部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办法》第一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
要推翻所签订的《认罪认罚具结书》,必须要找出案件在证据、事实以及法律适用方面合理的理由,这些理由在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时候是没有考虑进去的,足以否定或者影响之前的量刑建议。
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量刑建议,签署具结书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第六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将犯罪嫌
这些合理理由在非吸类案件中一般表现为:没有认定从犯、涉案三个金额(吸收的总金额、造成损失的金额、违法所得)是否错误、没有认定自首等等。
人、被告人认罪认罚作为其是否具有社会危害性的重要考虑因素,对于没有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取保候审、监
所以,不能单纯的讲能不能推翻《认罪认罚具结书》,而需要律师对本案的全部证据作出全面的分析判断之后再确定!
视居住。”第八条规定:“在侦查过程中,侦查机关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听取犯罪嫌疑人及其辩
陈晓薇律师团队代理过多起在检察院阶段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后面觉得刑期太重反悔的案件。这些案件在陈律师团队的精细化辩护后,大部分都取得了减轻刑期的良好效果。
护人或者值班律师的意见,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的,记录在案并附卷。”“对拟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侦查机关应当在起诉意见中写明犯
本案经过我们的专业分析,认为:
上诉人自愿认罪认罚,且已签属具结书,量刑建议为五年,其行为符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条件,故应依法对上诉人作出量刑五年
第一,根据家属的描述,本案的涉案金额可能存在很大问题。比如有大量重复投资的情形,以及挂单、转单的情况。因为还没有阅卷,鉴定意见中是否扣除并不清楚,但不排除未扣除的可能性。
产性利益,比如根据刑法第210条的规定:使用诈骗手段骗去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门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也成立
第二,本案的主从犯认定也可能存在错误。根据检察院的量刑建议4年6个月有期徒刑,就可以看出,P在本案中被认定为主犯。但是目前看来,P只是一个团队主管,该公司在上海有3个分部,跟P职务相同的主管共计近30余人,难道这些人都要被认定为主犯吗?存在不符合常理的情况。
一、不具有诈骗故意或不具有非法侵占目的的欺骗行为,不能以诈骗罪论处。案例:2001年4月,华南公司以及机械公司向广东省公安厅
第三,从我们代理的大量非吸类案件的司法实践来看,团队主管(团队长)这种级别的,通常都会认定为从犯。
这158张空头支票所涉嫌的金额多达两千余万,随后中昌公司的董事长罗某被带入看守所,两个月后在其女儿缴纳2120万元后才
因此,本案推翻《认罪认罚具结书》完全存在合理理由,陈律师建议家属委托律师及时介入本案。
理由在刑事裁定书也说明了,由于受海湾战争影响以及产品质量、中东客户拖欠货款等客观原因,导致中昌公司在双方贸易后期不能支付
家属当即办理了委托手续。
付贷款。而从多年从事贸易的履约情况来看,中昌对华南和机械公司实际履行了大部分义务,从未发生少付、迟付、拒付货款等情况。
二、如何推翻《认罪认罚具结书》?
后期出现不能支付货款的情况,属于正常贸易风险,且当时中昌公司申请破产曾口头通知华南与机械公司。所以也不能认定罗某以破产
接受委托后,我们第二天即向法官预约阅卷,拿到了《起诉书》副本。经过阅卷后,我们发现,果然存在之前分析出来的问题。这就是律师经验的重要性。
方式达到逃避返还至今,销毁账册记录,隐瞒货物去向的目的。未正常履约不等于诈骗犯罪,这例案件中罗某便是客观原因不能正常履约
我们阅卷发现:
二、欺骗行为与财产损失欠缺刑法上因果关系的,不属“诈骗行为”。比如说业务员“诱导”投资行为,带有一定程度的欺骗性,可并不构成
1、本案的鉴定意见只有对计算结果简单描述的文字,并没有详细的计算依据及计算方法,也没有讲明是否查清、排除挂单、转单的情况,也没有区分P作为业务员和主管期间的业务。所以,本案吸收总金额认定存在错误。
客户清楚投资的高风险性,只是没有明确认知,这与业务员的诱导投资欠缺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三、简单、拙劣的欺骗行为,不能被认为
2、按照各同案人员的供述及证人证言等,P仅为主管,上面还有实际控制人、副总、分公司负责人、总监4个层级,而P仅排在业务员之上,却被定位主犯,对P来说着实不公。
是刑法上的“诈骗行为”。这点主要是有人利用封建迷信、鬼神传说去行骗的,比如说看相算命,是否构成诈骗犯罪尚存争议和疑问。
3、P的口供中,提到有返还给投资人资金的情况。但起诉书及鉴定意见中均未提及。但这个金额是判决应当确认的金额。
高检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1]7号,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1万以上,3-10万以上,50
这样一来,完全就有理由推翻《认罪认罚具结书》了。
以上的,分别为刑法266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直接影响法定刑的三个档次,三年以下,三到十年,十年以上
针对鉴定意见,陈律师立马向法院提交了三份申请书,分别是调取鉴定检材申请书、调取挂单返利情况申请书、通知鉴定人出庭申请书,以查明鉴定意见如何计算以及是否扣除挂单、转单等情况。
各地司法机关根据本地在这个幅度内确定具体标准报最高法,最高检备案。具体都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
法院收到申请后,决定延期开庭,这也正说明了案子的确存在问题。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并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
针对主从犯的认定,我们将公司架构运用思维导图画出,辅以其他同案人员的口供及证人证言。并找出了近几年上海市对于销售主管认定为从犯的案例。以争取将P认定为从犯。
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
物的;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
万事俱备后,便是等待法院开庭。
1.诈骗公私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五十万元,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
期间,我们会见了P,对于我们提的法律意见,以及申请,均征得了P的同意。并向P了解了本案的全部细节,补充进我们的辩护词中。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除了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以外,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
三、成功推翻《认罪认罚具结书》,改判缓刑
点: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诈骗救灾、抢险、防
终于等到法院开庭。庭审过程中,陈律师通过依次向同案人员和P的发问和举证质证环节,清晰明确地点出了P在公司中的作用地位,以及公司存在复投、挂单、转单,P返还给投资人钱款的情况。
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造成
在庭审发问环节,再次向P确认,愿不愿意在法庭查清本案事实的基础上认罪认罚?P明确表示愿意。
可视化的形式,呈现出合同诈骗罪量刑方面的若干问题,其中包括主刑和附加刑案件数量分析,审理期限、审理
陈律师在庭审辩护过程中,始终指出,律师的辩护观点,不影响P认罪认罚的良好态度。让法官清楚P并不是随意推翻《认罪认罚具结书》,而是有合理理由和证据,并愿意在法庭查明事实的基础上认罪认罚。
其中包含管制有14个案件;包含拘役有973个案件;包含有期徒刑有25550个案件(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有16251个案件;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10963
最终,法院采纳了陈晓薇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P为从犯,对P判决缓刑。
在合同诈骗罪判决的主刑量刑中,有期徒刑占绝大多数(29957个案件)。其中,三年以下、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和十年以上的比例是50%:34%:16%
在宣判当日,家属便在看守所门口接到了P,家人终于在分离九个多月后得以团聚。接到P后,家属转达了P对陈律师的感谢。
在合同诈骗罪判决的附加刑量刑中,罚金占绝大多数(几乎每个判处主刑的案件,都伴随着罚金)。其中1万元以下、1万元至5万元、5万元至10万
P说:“连总监都说,我请的律师真好!”
其中包含管制有14个案件;包含拘役有7个案件;包含有期徒刑有14个案件(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有10个案件;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2个案件;十年以
这句话,让我们感动了良久,回想起接案至今的种种辛苦,换来一个家庭的团聚,也全都值得。
其中包含管制的有7个案件;包含拘役的有973个案件;包含有期徒刑的有391个案件(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有296个案件;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111
陈晓薇律师出庭为当事人辩护
通过对二审裁判结果的可视化分析可以看到,当前条件下改判的有16件,占比为84.21%;发回重审的有2件,占比为10.53%;其他的有1件,占比为5.26%。
作为金融领域的专家律师,陈晓薇律师以丰富的实战经验,建议非法集资人员:
其中包含管制的有14个案件;包含拘役的有251个案件;包含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有16251个案件;包含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10963个案件;包含十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在走认罪认罚具结程序之前,要综合以下影响量刑的因素综合考虑:
通过对二审裁判结果的可视化分析可以看到,当前条件下改判的有1067件,占比为73.28%;其他的有276件,占比为18.96%;维持原判的有95件,占比为
1. 是否为单位犯罪
通过对再审裁判结果的可视化分析可以看到,当前条件下改判的有75件,占比为79.79%;其他的有13件,占比为13.83%;维持原判的有5件,占比为5.32%
2. 是否存在从犯情节
通过对二审裁判结果的可视化分析可以看到,当前条件下改判的有16件,占比为43.24%;其他的有10件,占比为27.03%;维持原判的有9件,占比为24
3. 是否有自首、立功情节
通过对再审裁判结果的可视化分析可以看到,当前条件下其他(撤销原判,重新定罪判刑,并决定执行的刑罚)的有873件,占比为81.36%;改判的有82件,占比为7.64%;
4. 是否排除了上述挂单、转单、自己及亲友投资的金额
通过对执行裁判结果的可视化分析可以看到,当前条件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有2515件,占比为65.61%;终结执行的有362件,占比为9.44%;其他的有335件,占比为8.74
5. 是否有返还给投资人资金情况
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
6. 是否有退出违法所得情节
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可见,刑法对于合同诈骗罪的定罪量刑,主要
7. 是否取得了投资人的谅解情节
构成合同诈骗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
一旦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如果没有重大事实认定错误等合理理由,在法院阶段是没有办法推翻的。对于认罪认罚具结程序需要慎重对待。
起点;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3)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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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人合同诈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中,判处三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一般并处二万元至十万元罚金;判处五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一般并处五万元至十五万元罚金;判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一般并处十万元至二十万元罚金(1)从重情节。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已作为“其他严重情节”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提高量刑幅度的除外),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但同时具有两种以上情形的,累计不得超过基准刑的60%。a、多次实施合同诈骗的;b、有经济能力而拒绝退赃、偿还债务和赔偿损失的;c、诈骗救灾、抢险、防汛、扶贫、医疗款物等的; d、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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