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涉及走私,此种情况会判刑吗?是否犯了走私罪?
来源: | 作者:陈晓薇律师团队 | 发布时间: 2022-01-10 | 3096 次浏览 | 分享到:

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交了罚款,走私普通货物罪从犯怎么处罚。

海关法》关于走私行为的构成在第八十二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关于拟制走私行为,是在第八十三条。所谓拟制走私行为,即非典型性走私

《刑法》规定了关于走私的罪名和认定为走私的情况,具体如下:

比如购买走私,《海关法》第八十三条第(一)项已规定构成条件,简化为三个词:直接购买,向走私人购买,走私进口货物;两个条件:

【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

向走私人直接购买,所购买的是走私进口货物。而刑法转化后,增加一个条件即“数额较大的”,变成三个构成条件。而数额较大的,是达到

【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

法律 条款 内容 对比评判 海关法 第八十三条(一)项 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货物、物品的 无论数额多少,都按走私行为论处 刑法

【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

第一百五十五条第(一)项 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物品的,或者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其他货物、物品,数额较大的 有数额

【走私淫秽物品罪】

又如海上运输走私,《海关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已规定构成条件: 在海上特定区域,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的货物、物品

【走私废物罪】

,运输、收购、贩卖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没有合法证明的。 而刑法转化后,不仅增加了“数额较大”之条件,还作了进一步限定,删除了“运输、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贩卖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意味着法律拟制的海上走私罪不包括“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 这一规定,正是对刑法只惩治社会危害性较大违

【走私货物、物品罪的特殊形式】:

法律 条款 内容 对比评判 海关法 第八十三条第(二)项 在内海、领海、界河、界湖,船舶及所载人员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的货

(一)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补缴应缴税额,擅自将批准进口的来料加工、来件装配、补偿贸易的原材料、零件、制成品、设备等保税货物,在境内销售牟利的;

物、物品,或者运输、收购、贩卖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没有合法证明的。 包括了所有的货物、物品,不论数额 刑法 第一百五十五条第(二

(二)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补缴应缴税额,擅自将特定减税、免税进口的货物、物品,在境内销售牟利的。

项 在内海、领海、界河、界湖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进出口物品的,或者运输、收购、贩卖国家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数额较大,没有合

【扩展阅读】


为啥走私罪量刑标比逃税或者贪污还要高


可能涉嫌走私罪,该怎么办?


从上述内容来看,刑法关于以走私罪论处的规定脱胎于《海关法》,但是其适用范围要少得多,其谦抑性不仅体现于数额限定上,还体现在进出口货

【以走私罪论处的间接走私行为】:(一)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物品的,或者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其他货物、物品,数额较大的;

物的范围上。而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特定海上运输走私活动,往往会不作区别,将特定海上运输走私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之情形适用刑

(三)在内海、领海、界河、界湖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进出口物品的,或者运输、收购、贩卖国家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数额较大,没有合法证明的。

法第一百五十五条第(二)项,是法律适用的错误。但是,这不等于说,所有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都不能成为该拟制走私犯罪的对象,只是

【走私共犯】与走私罪犯通谋,为其提供贷款、资金、帐号、发票、证明,或者为其提供运输、保管、邮寄或者其他方便的,以走私罪的共犯论处。

刑法第一百五十五条条文中“下列行为,以走私罪论处,依照本节的有关规定处罚”之“下列行为”的内容已在上文中呈现。那么,“依照本节的有关规定

在司法实践中,以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居多。接下来,就详细讲下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相关规定。

作为专门章节的“走私罪”位于刑法分则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作为第三章来说,其各项犯罪所共同侵犯的法益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

一、罪名解析:

法第三章第二节“走私罪”涉及的罪名有十个,依此确定了该节走私罪名、走私犯罪定罪量刑的框架。除了共同的法益“国家外贸管理制度”外,具体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非法从事运输、携带、邮寄除毒品、武器、弹药、核材料、伪造的货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淫秽物品、固体废物以外的其他货物、物品,进出国(边)境,偷逃关税,情节严重的行为。

1.以走私罪论处仅限于分则第三章第二节“走私罪”内,而不能扩大到所有的走私罪名。从第一百五十五条的条文表述来看,“下列行为,以走私

如果是走私上述黑体标注的物品,则有与之相对应的罪名规制。除此之外的才是普通货物、物品。

罪论处,依照本节的有关规定处罚”实际已将以走私罪论处的范围局限在“本节”内,而本节只能理解为“以走私罪论处”的所在节,即第二节“走私罪”内

二、量刑情况:

2.除分则第三章第二节“走私罪”外,刑法另外还规定了三个走私罪罪名,即走私毒品罪、走私人类遗传资源罪、走私制毒物品罪。这三个罪名均在刑法

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分则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内,其侵害共同的法益为“社会管理秩序”,虽然是走私罪的罪名,但是侵害法益、行为对象及所处章节均与

1.偷逃应缴税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

3.根据上述1与2,例如,在明知是走私毒品的情况下而向走私人员购买,因该行为排除适用以走私罪论处的范围,因而购买人不可能以走私毒品罪论处

2.1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注意,这里前一次走私包括上述所有走私情况,后面一个“又走私”,仅指走私普通货物、物品行为。

4.同样,对于特定海上运输走私活动,在没有合法证明的情况下,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的货物、物品,数额较大的,即便走

3.单位犯罪的话,偷逃应缴税额在2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刑法第一百五十四条注规定了走私罪的特殊形式,从条文内容来看,都是关于海关放行后涉及海关监管货物的走私犯罪,因而称为后续走私犯

3年-10年有期徒刑:

罪。之所以本文要探讨以走私罪论处与后续走私犯罪的关系,是因为在以走私罪论处的情况下,走私大多发生在海关监管区之外,或者是绕

1.偷逃应缴税额在50万元以上不满250万元的

进境,或者是海上非法进境,或者是伪报、瞒报、藏匿等非法形式已经进境,这些与后续间接走私有相当的关联性,但是同时又有着本质的区

2.偷逃应缴税额在3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但具备:(一)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二)使用特种车辆从事走私活动的;(三)为实施走私犯罪,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贿的;(四)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孕妇等特殊人群走私的;(五)聚众阻挠缉私的。

在购买走私的情况下,走私货物、物品已经进境,购买人购买的是已经走私进口的货物、物品,如果购买的是还未进口的货物、物品,则考虑认

3.单位犯罪的话,偷逃应缴税额在100万元以上不满500万元的,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定其他走私罪形式。而在海上运输走私的情况下,货物、物品显然也已进境,只是还在境内运输途中(内海、领海、界河、界湖)。从空间上

10年以上有期或无期:

以走私罪论处排除原来走私罪的犯罪构成,代之以全新的构成规定。如购买涉税物品,虽然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但是因以走私罪论处

1.偷逃应缴税额在250元以上的

在认定犯罪构成时,只应考虑购买走私的专门规定,而无需顾及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犯罪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是该购买走私行为的量

2.偷逃应缴税额在150万元以上不满250万元的,但具备:(一)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二)使用特种车辆从事走私活动的;(三)为实施走私犯罪,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贿的;(四)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孕妇等特殊人群走私的;(五)聚众阻挠缉私的。

刑依据。又如,海上运输固体废物,只需对照刑法一百五十五条第(二)项关于海上非法运输的专门规定来评价、判断犯罪构成,而无需考虑走

3.单位犯罪的话,偷逃应缴税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它的犯罪构成与以走私罪论处不同,与直接走私的走私罪完全相同。在后续走私的情况下,如擅自销售保税货物走私、擅自销售特定减免税走私

它除了要满足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构成条件外,还要符合刑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的特别规定,这一特别规定是附加的规定,是刑法对于行

三、概念解析:

政犯更加严格规定的必然要求。也就是说在刑法第一百五十四条对于后续走私犯罪所规定的构成条件比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的走私普通货物、物

1.应缴税额,包括进出口货物、物品应当缴纳的进出口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的税额。应缴税额以走私行为实施时的税则、税率、汇率和完税价格计算;多次走私的,以每次走私行为实施时的税则、税率、汇率和完税价格逐票计算;走私行为实施时间不能确定的,以案发时的税则、税率、汇率和完税价格计算。

品罪之一般构成条件更加严格、更加苛刻。虽然后续走私是走私犯罪的特殊形式,但是从犯罪构成来讲并不是独立形式,不应该只依刑法第一百

2.“多次走私未经处理”,包括未经行政处理和刑事处理。

五十四条做独立判断,而应当与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联系起来一并判断。如果忽视了这一点,将刑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的犯罪构成独

3.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货物、物品,在内海、领海、界河、界湖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物品,或者没有合法证明,在内海、领海、界河、界湖运输、收购、贩卖国家限制进出口的货物、物品,构成犯罪的,应当按照走私货物、物品的种类来确定罪名。

立开来,与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及其《海关法》第八十二条割裂开来,必将造成重大灾难性后果。有关内容可参阅作者《擅自销售不等于走私》一文

4.犯罪既遂,实施走私犯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犯罪既遂: (一)在海关监管现场被查获的; (二)以虚假申报方式走私,申报行为实施完毕的; (三)以保税货物或者特定减税、免税进口的货物、物品为对象走私,在境内销售的,或者申请核销行为实施完毕的。

(1)以走私罪论处覆盖了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二节“走私罪”的所有罪名,其行为对象既包括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限制进出口货物,也包括国家应当缴

(2)刑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的后续走私犯罪,其行为对象是海关监管货物(涉税货物、物品),具体来说是指保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以及其

四、其他重要说明

购买走私进口货物的行为中,如果行为人与走私进口行为人并无共同犯意,则单独构成走私犯罪,以走私犯罪论处,与走私进口行为人之间互

说了这多,还是没办法给一个确定的答复,还需要提供:

相独立,不分主从关系。但是,在法律拟制的走私行为中,作为以走私犯罪论处的间接走私不同于直接走私,其社会危害性相比来说明显较小

首先需要了解具体的罪名,主要是看走私的是什么东西来确定。

,如果作为一个整体的走私链条,其地位、作用明显次于直接走私,因而,作者认为应当视同从犯处理,这样的认定没有法律障碍。

其次,要了解走私的应纳税额是多少?

(一)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补缴应缴税额,擅自将批准进口的来料加工、来件装配、补偿贸易的原材料、零件、制成品、设备等保税货物

再次,还要看有无上述的各类如首要分子、特种车辆、行贿、利用未成年、孕妇等在、聚众阻挠等情况。

走私罪,是指个人或者单位故意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通过各种方式运送违禁品进出口或者偷逃关税,情节严重的行为。其具体罪

最后,还要看是否能认定为单位犯罪。

名有: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珍稀植物、珍稀植

除此之外可还要看,能否构成犯罪?证据是否确实充分。能否认定为从犯?有无自首、立功、补缴纳税款等情节。

我国是世界上主要的白糖消费市场之一,近年来,由于境内外食糖价格持续倒挂并维持较大差额,且我国食糖存在较大需求缺口,食糖走私形

原创,未经许可,严禁转载!

势较为严峻。犯罪嫌疑人梁某、廖某等人与国内货主合谋,通过一般贸易渠道以伪报品名方式,将进口食糖申报成糖果预混粉,逃避进口食糖配额,从广西钦州港口岸走私进口食糖约1.14万吨,案值约6840万元,涉嫌偷逃税款约37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