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内幕交易是亏损的,仍会被追究责任吗?
来源: | 作者:陈晓薇律师团队 | 发布时间: 2021-06-09 | 4389 次浏览 | 分享到:

证券犯罪律师,证券犯罪金额巨大。

如果我提前获取了重大非公开信息,然后进行了投资。结果市场并没有受此信息影响,我反倒亏了。那么这种行为还会被追查么?

第一条,就是要学习学习再学习。不管是做任何一项工作,都必须学好相关的专业知识。从做股票来说,许许多多的专业书籍以及学习材料,都是对操盘有帮助

而我至今仍然保持着每两三个礼拜就看一本新书的习惯,因为我觉得所有的有关我工作的书籍都能让我学到新的东西。操盘工作与其它行业一样

我代理过多起内幕交易案,都是亏损,被判刑的。

第二条,必须学会独立思考。在操盘初期,我发现自己有一个很大的倾向:很容易轻信别人的理论。也许是因为对自己的水平还不够自信,所以每当

先搞清楚《刑法》对于罪名的规定,相信你就能解开心中疑惑,自己思考,并得出结论了。

听到所谓专家以及高手的分析和理论,我就会非常容易地接受。实际上这不是一个好的方法。每个人的操盘风格都是不同的,所以一个人必须学会

先回答你的问题:如果构成犯罪,满足证券交易额超过50万,期货交易额超过30万,避免损失超过15万,内幕交易3次以上(不论金额),哪怕亏损也要被刑事追责

第三条,操盘必须从实战中学习。“纸上得来终觉浅,须知此事要恭行”。有的人喜欢看很多书,研究很多很多理论,但只是纸上谈兵,一旦进入实战,便束手无策。

可以看下笔者写过的一篇文章,内幕交易辩护指南,基本上把内幕交易可能涉及到的情况都进行了总结归纳。

就像学习开车,不管你上了多少堂课,看了多少本书,学会了多少有关驾驶的理论,假如你不坐在方向盘后面真正操纵汽车的话,那恐怕永远也学不会开车

陈晓薇律师:内幕交易罪辩护指南「证券-金融-经济犯罪」

在操盘初期,新手应该尽可能做操盘股票交易,但是每次交易的数量应该比较小。新手出现错误的机会相对比较多,做的股票数量愈小,风险也愈小。但是

内幕交易涉及到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刑法》《证券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必须要进行大量的实践,如果没有大量的实战,就不可能积累弥足珍贵的实战经验,也就不可能真正学会这一比较复杂的技能。“站在岸边不下水的人永远也学不会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刑法》第一百八十条 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

四条,必须学会控制自己的心态。有耐心,也要有纪律性。在真正的好机会出现时,采取比较决断的行动,而不要在没考虑好之前,就采取比较轻率的行动。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2021年9月14日、9月15日、9月16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

纪律性是操盘手最重要的原则。应该知道什么时候买进,什么时候卖出,一旦出现偏差,应该怎么样控制自己的风险。如果买对了,也要讲究纪律性,不要

首先需要明确几个法律概念:

贪图小利,而过早地将一支好的股票卖出。这是一个比较难以掌控的问题。但随着实战经验的不断丰富,操盘手会不断地提高自己的纪律性。操盘股

主体是否委内幕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

票说到底最简单的一条就是当你赔钱时,要尽量减少损失,将赔钱的股票尽快卖掉,而当你赚钱时,要尽量让赚钱的股票为你赚到更多的钱,不要把在为你赚钱的

《证券法》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包括:

(一)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发行人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人员;

(五)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以及由于法定职责对证券的发行、交易进行管理的其他人员;

(六)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

(七)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人。

可见股票交易技巧是成功的一部分,而自身条件和努力程度更是一大部分,不论做什么事情,只有不断的学习思考能力加上良好的心态,很多时候都会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八十一条: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是指由于其管理地位、监督地位或者职业地位,或者作为雇员、专业顾问履行职务,能够接触或者获得内幕信息的人员,包括:期货交易所的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由于任职可获取内幕信息的从业人员,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以及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人员。

股市一直是投资者进行交易的首选,随着近几年国内期权市场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投资者也开始交易场内期权,那么场内期权交易相比股票交易有什么优势

内幕交易司法解释:

的发展比较晚,但是交易额却屡创新高,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开始在期权市场中进行交易。下面,我们为大家整理了场内期权交易相比股票交易的一些优势,希

第二条 具有下列行为的人员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的“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

股票交易市场投资者进行交易是有涨跌上线的,一般是百分之十到百分之二十的涨停板限制、而场内期权市场则不同,市场的波动十分巨大,甚至会

(一)利用窃取、骗取、套取、窃听、利诱、刺探或者私下交易等手段获取内幕信息的;

如果在股票市场进行交易,只能通过买入交易,也就是说只有股票价格上涨投资者才能获得盈利。但是在场内期权交易市场中则不一样,投资者可以双向进行

(二)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关系密切的人员,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或者泄露内幕信息导致他人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证券、期货交易,相关交易行为明显异常,且无正当理由或者正当信息来源的;

股票交易市场中,虽然也需要投资者选择股票进行交易,但是市场中股票百花缭乱,投资者选择起来比较困难。而在场内期权交易市场中,期权合约是

(三)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与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联络、接触,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或者泄露内幕信息导致他人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证券、期货交易,相关交易行为明显异常,且无正当理由或者正当信息来源的。

票交易市场中,投资者在买入股票后就是一直持有算收益,一般情况下,行情基本上每天都差不多。而在场内期权交易市场中,期权合约在临近到期日时

2. 获取的信息是否为内幕信息?

波动是十分巨大的,投资者可以趁这段时间进行交易,赚取成倍的收益。小结:以上就是场内期权交易相比股票交易有什么优势?了解更

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发行人的经营、财务或者对该发行人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为内幕信息。

但是又是不同的交易制度,T+0交易即所谓的当天购入股票可以在当天就卖出,当天卖出的股票只要你想,当天就可以买入。t+1则是指投资者当天买

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的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公司应当立即将有关该重大事件的情况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场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公告,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包括: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提供重大担保或者从事关联交易,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六)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七)公司的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八)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似业务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九)公司分配股利、增资的计划,公司股权结构的重要变化,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十)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十一)公司涉嫌犯罪被依法立案调查,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十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对重大事件的发生、进展产生较大影响的,应当及时将其知悉的有关情况书面告知公司,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周一某一只股票被小明买入了2000股,估计股票价格会在周三上午的时候会呈现上涨,因此决定做T,在下午股票涨价卖出周一买的2000股之前先买入2000股。

发生可能对上市交易公司债券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公司应当立即将有关该重大事件的情况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场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公告,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包括:

(一)公司股权结构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

(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三)公司重大资产抵押、质押、出售、转让、报废;

(四)公司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

(五)公司新增借款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六)公司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七)公司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

(八)公司分配股利,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九)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

(十)公司涉嫌犯罪被依法立案调查,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十一)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的股票数量是固定没变的,但成本几乎不会受到当天的涨跌的影响。不过在这里要分享一下我的观点,做T是一种高度投机的行为,对买卖时机的

内幕信息,是指可能对期货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制定的对期货交易价格可能发生重大影响的政策,期货交易所作出的可能对期货交易价格发生重大影响的决定,期货交易所会员、客户的资金和交易动向以及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对期货交易价格有显著影响的其他重要信息。

,到底哪些才适合做T呢?别急,我精心筛选了一些适合做T的个股给大家,戳这里即可知晓:撰稿时间:2021-08-31,最新业务变化以文中链

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

3.是否在敏感期内?

研究报告将疫情演进、国家应对措施、市场预期及反应、上市公司业绩、板块轮换等分为三个阶段,并对每个阶段的股票市场表现做了相应预测:

“内幕信息敏感期”是指内幕信息自形成至公开的期间。

流动性充裕+政策预期。全国集中抗疫的阻击战已见成效,受2月中下旬央行连续下调OMO、MLF、LPR利率、证监会正式发布的再融资新规,短期

“重大事件”的发生时间,“计划”、“方案”以及“政策”、“决定”等的形成时间,应当认定为内幕信息的形成之时。

政策空间或落地预期差。随着2月底疫情峰值的确认,3月起市场逐步兑现逆周期稳增长政策落地实施力度或预期差,若届时2月底至3月中旬内,

影响内幕信息形成的动议、筹划、决策或者执行人员,其动议、筹划、决策或者执行初始时间,应当认定为内幕信息的形成之时。

稳投资、稳消费的货币财政金融政策能逐步兑现且存在正向预期差,则为近期一部分反应该预期的TMT为主的板块提供基本面支撑,真正受益的

内幕信息的公开,是指内幕信息在国务院证券、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的报刊、网站等媒体披露。

:基本面验证期,经济修复力度。3月下旬起进入基本面验证期,包括上市公司一季报业绩预告大概率下修、前两月宏观经济数据大幅回落等,或使

4.交易是否异常?

得市场进入政策预期基本兑现,转为谨慎观望,指数或在政策预期驱动的提前修复行情后,进入指数区间震荡、板块与个股加剧分化的结构性行情阶段

“交易异常”的情况属于充分条件,缺之则不构成犯罪。“交易异常”主要是从账户的开撤、资金的变化、买卖时间与敏感期的契合度、交易与平时操作及基本面的背离等进行综合评判。

三阶段推测中的时间来看,目前已经开始迈入第二阶段,即TMT优势公司的基本面驱动行情阶段,还有汽车家电、旅游航空影院等的修复行情阶段

“异常”的参照标准是“正常”,如果操作手法、建仓持仓、买卖交易等一以贯之,则不构成犯罪。所以,就需要当事人能够举证证明自己的交易并非异常,而是符合自己一贯做法的“正常”。

期权在中国的发展比较晚,但是交易额却屡创新高,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开始在期权市场中进行交易。下面,我们为大家整理了场内期权交易相比股票交易

5.有没有正当理由及正当信息来源?

传统的股票交易市场投资者进行交易是有涨跌上线的,一般是百分之十到百分之二十的涨停板限制、而场内期权市场则不同,市场的波动十分巨大,甚至

正当理由,主要是从当事人自己的执业经历、过往业绩等方面来综合判断。这里也需要当事人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比如,如果当事人是机构人员,则可以提供自己对于该股票的跟踪、研究记录,可以递交自己在公司内部或者对外公开的买入评价研究、较为详细的投资计划以及投资合同等,也属于“但书”情况,不构成犯罪。

如果在股票市场进行交易,只能通过买入交易,也就是说只有股票价格上涨投资者才能获得盈利。但是在场内期权交易市场中则不一样,投资者可以双向

正当信息来源,如果是从“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处获得的信息,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第三手”人员,那么从司法解释以及司法实践来看,“第三手”人员不入罪。

股票交易市场中,虽然也需要投资者选择股票进行交易,但是市场中股票百花缭乱,投资者选择起来比较困难。而在场内期权交易市场中,期权合

上海市高院刑二庭副庭长罗开卷在上海金融报上明确表示:“从获取内幕信息的层级来看,一般只限于直接从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处获取内幕信息的人,才可以认定为非法获取内幕信息人员,对于从非法获取内幕信息人员处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甚至经过几个层级的三传手、四传手等,一般不宜认定为非法获取内幕信息人员,否则打击面过大”

在股票交易市场中,投资者在买入股票后就是一直持有算收益,一般情况下,行情基本上每天都差不多。而在场内期权交易市场中,期权合约在临近到期

不构成刑事犯罪,但可能会有行政方面的处罚,包括违法所得的退出,行政罚款等。

日时,波动是十分巨大的,投资者可以趁这段时间进行交易,赚取成倍的收益。小结:以上就是场内期权交易相比股票交易有什么优势?了

6.是否达到情节严重(构成犯罪)?

百汇BCR小编总结发现,不论做什么事情,通过实践来形成自己的方法体系是事半功倍、提高效率和成功率的好方法。同理,对于股票交易来说也是一

下列情形之一,就构成犯罪:

样的,想要增加盈利的机会和可能,建立自己的股票交易系统是很有必要的。那我们应该从哪些角度出发,建立一套属于自己的股票交易系统呢?

(一)证券交易成交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票交易市场的选择在本质上就是选择自己的主战场。如果你只在很少的几个市场中进行交易,你就大大减少了赶上趋势的机会;同样的,如果

(二)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合以上条件的股票,选择几只,尽量涵盖较多的行业,进入股票池,长期跟踪,每个月对股票池股票进行一次检查,不符合条件的立即剔除股票池

(三)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选定头寸规模的决定是最基本的。股票买卖多少既影响多样化,又影响资金管理。多样化就是努力在诸多投资工具上分散风险,并且通过增加抓住成功

(四)三次以上的;

交易的机会而增加赢利的机会。正确的多样化要求在多种不同的投资工具上进行类似的(如果不是同样的话)下注。资金管理实际上是关于通过不

(五)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下注过多以致于在良好的趋势到来之前就用完自己的资金来控制风险的。大多数交易新手在单项交易中冒太大的风险,即使他们拥有其他方面有效的

7.犯罪金额如何计算?

长期来看,不会止住亏损的交易员不会取得成功。关于止损,最重要的是在你建立头寸之前预先设定退出的点位。许多完整的交易系统并没有明确说明

对于内幕交易行为而言,金额往往较大,但对于某些金额相对较小的,或者在量刑升格边缘的情况,金额之辩就显得尤为重要。此外,金额之辩如果能够拉低金额,那么即便在构成犯罪的情况下,罚金也能相应减少。所以金额之辩一直是内幕交易罪的主要争取方面。

寸的离市。但是,何时退出赢利头寸的问题对于系统的收益性是至关重要的。任何不说明赢利头寸的离市的交易系统都不是一个完整的交易系统

一是,看日期,如果有在敏感期期间卖出的,因其没有对市场造成影响,所以应当将相应的交易金额排除。

完备科学的股票交易系统是帮助我们实现更多盈利的前提和基础,只有通过上述方法科学的建立自己的系统并慢慢的完善,才能才股票交易市场

二是,基准日如何确定、实践中,很多案件都是按照案发当日为基准日,但笔者认为,以此定位基准日,有失公平性。因为案发往往都是很长时间之后,有的甚至一两年只差,仅以案发日为基准日,对于公安侦查案件是较为方便的,但股票大涨的时期,则对当事人不公平。

t+0和t+1是两种不同的交易制度,所谓的T+0交易就是指当天买当天卖交易制度,当天卖出的股票买入的时间没有限制,当天入手也行。另外的t+1

笔者认为,对于持续持有的股票的金额的认定,是按照案发日还是复盘日?现有法律法规并没有给出明确的规定。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应当以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进行认定。即,以金额较小者为依据。

不同于t+0,它是指投资者当天买入的股票不能在当天卖出,到了第二天才可卖出股票。为了防止市场上的过分投机、稳定股票价格,目前我国实

三是,到底按照收盘价还是最低价来计算?我们认为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同样应当从利益归于被告人角度出发,按照最低价计算。

说如此,虽然A股实行T+1,有许多聪明的网民发明了T+0的方法,利用当日的低买高卖 ,进一步减少持股成本。做到的办法有哪些呢?现在由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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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

纵然持有的股票数量是一个固定值,但成本却不会因为当天的涨跌受到太大影响。不过在这里要分享一下我的观点,做T算是一种行为,并且是高度投机的行为,对买卖时机的判断是否正确直接影响了做T的成果。例如一些个股在一天内涨跌幅度不大,股市比较平稳,可能用做T省下来的成本也不能弥补买入卖出的手续费损失。适合做T的都有哪些个股呢?别急,我精心筛选了一些适合做T的个股给大家,戳这里即可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