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里糊涂涉嫌集资诈骗罪,到底会怎么判?
来源: | 作者:陈晓薇律师团队 | 发布时间: 2021-04-10 | 3968 次浏览 | 分享到:


比特币所采用的是一个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统,已经脱离了传统的金融清算系统。它利用特殊手段将诈骗分子所拥有的相同额度的比特币在多个钱包

非法集资并不是一个刑法罪名,而是对于一类行为的统称。《刑法修正案十一》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及集资诈骗罪都做了修改,作者也会将修改的内容附后,以供参考。

对于民间借贷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是否有偿由借贷双方约定。只有事先在书面或口头协议中约定有偿的,出借人才能要

非法集资,是指没有取得国家认可的可以吸纳储蓄的资质,对外公开吸储,并且承诺或者变相承诺保本保息的固定收益的行为。

民间借贷纠纷主要的证据就是借条,在诉讼中,除非一方能证明该借条是通过不合法方式取得,否则持借条一方的还款主张得

在实践中,通常表现为:传统的理财门店,线上P2P,私募基金,信托等等。表现为,投资某个项目,受让某些股权等。

到法官支持的可能性很大。因此,在借款时应尽量让借款人出具借条。当借条不慎遗失或未写借条,而对方以此否认借贷关系时

非法集资总共涉及到两个罪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这两个罪名之间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是可以相互转化的。

出借人在借款时应注意审查借款的用途,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并不是所有的债权都能够得到法律的保护,也不是所有的借款合同都有法

关于非法集资类犯罪我已经在知乎上回答多次。可以参看我的往期回答。


为正确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

陈晓薇律师团队代理了大量的非法集资类案件,现将辩护观点总结如下: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一、无罪之辩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必须具备四个特征:非法性、公开性、社会性、利诱性。

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

集资诈骗罪,必须具备“四+一”特征:非法性、公开性、社会性、利诱性+非法占有的目的

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

非法性。只要没有金融牌照,即储蓄的资质就构成犯罪。我国目前有吸收储蓄资质的仅有银行、保险、信托。

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一般保证,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

公开性。包括对外公开打广告宣传、拨打陌生拜访电话、放任亲友口口相传、开宣讲会、酒会等。

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

社会性。即投资主体并不封闭,社会上任何一个人想要投资都可以。作者曾经办理过一个涉非吸无罪的案件,主要是不具社会性。行为人吸收的主体主要是一个村的人员,并没有扩展到村外人员,即便村外人员来投资,也会被拒绝。如果仅对单位内部、限定范围内的人员集资,可以考虑做无罪辩护。

,或者立案侦查后撤销案件,或者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经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不构成非法集资等犯罪,当事人又以同一事实向人民

利诱性。承诺保本保息,承诺固定利率。或者变相承诺。有的私募基金投资合同写的非清楚,预期收益,但业务员在销售的时候,明示、暗示为固定收益也会被认为具有利诱性的特征。

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虽有关联但不是同一事实的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线索、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民间

1.不构成犯罪。如,投资人均为固定对象,则可因不具备社会性和公开性不构成犯罪。我们就代理过集资对象仅限于本村村民(拆迁户),不对外开放,因不具社会性,所有不构成犯罪的案例。

法人之间、非法人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除存在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

2. 情节轻微,免于起诉。如,本身非法集资的金额较小,又能全部或者大部分给与兑付,且无社会矛盾激化,可争取免于起诉。

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在本单位内部通过借款形式向职工筹集资金,用于本单位生产、经营,且不存在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六条、

我们团队也代理过,在检察院阶段争取到免于起诉的成功案例。具体如下:

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裁判认定构成犯罪,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民间借贷合同并不当然无效。人民

陈晓薇律师:「非吸律师辩护经典案例」明星企业家涉案非吸,精准辩护终不起诉

法院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以及本规定第十三条之规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

二、轻罪之辩

担保人以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裁判认定构成犯罪为由,主张不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

这两个罪名的客观表现非常一致,必须同时具备“非法性、公开性、社会性、利诱性”四个特征,唯一的区别就在于有无非法占有的目的。

原告以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为依据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依据基础法律关系提出抗辩或者反诉,并提供证据证明债权纠纷非民间

这两个罪名是在一定条件下面可以相互转化。

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

什么是非法占有的目的呢?

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

法律规定如下: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

(一)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经查明属于虚假民间借贷诉讼,原告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并应当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判决驳回其请求。

(二)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恶意制造、参与虚假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百一十二条和第一百一十三条之规定,

(三)携带集资款逃匿的;

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名或者盖章,但是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

(四)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

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

(五)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

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超过以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

(六)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的;

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

(七)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的;

约定了借期内利率但是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八)其他可以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

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

总结如下:

第三十条 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借款,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人提前偿还借款并主张按照实际借款期限计算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虚构项目、虚假投资、挥霍投资、携款潜逃、奢侈消费、借新还旧、毁灭隐匿账目等。

2020年8月20日之后新受理的一审民间借贷案件,借贷合同成立于2020年8月20日之前,当事人请求适用当时的司法解释计算自合同成立到2020

我们团队代理的一起涉虚拟币集资诈骗案,当事人以集资诈骗罪刑拘、逮捕。

年8月19日的利息部分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对于自2020年8月20日到借款返还之日的利息部分,适用起诉时本规定的利率保护标准计算。

后陈晓薇律师团队介入本案,通过查阅案卷、会见当事人,我们分析认为不构成集资诈骗罪。我们当即向检察院递交了一份22页的《变更罪名申请书》。

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

后来检察院采纳了我们的法律意见,对当事人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起诉。量刑建议2年并处缓刑。当事人已经释放。具体如下:

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

陈晓薇律师:虚拟币圈高管涉嫌集资诈骗案,罪名变更,成功缓刑

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三、单位犯罪之辩

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

非法集资类案件通常存在单位犯罪的情况。但如果公司设立就是为了从事非法集资业务,或者公司成立之后主要业务是非法集资业务的,不能构成单位犯罪。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主要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够及时清退所吸收资金,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情节显著轻微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主要需要提供单位其他业务的资料,如,合同、转账、收发货记录等原始凭证,以证明还有其他正常业务在正常经营,可争取单位犯罪,以减轻相关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如果行为人诈骗不足4000元的,那么基准刑为罚金刑;2、如果行为人诈骗5000元以上的,那么基准刑为拘役三个月,每增加167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四、金额之辩

诈骗不足4000元的,基准刑为罚金刑;4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基准刑为管制刑;5000元的,基准刑为拘役三个月,每增加1670元,刑期增加一个

1.金额上有无重复投资的情况。即投资人投资一笔理财,时间到后不取出本金,继续签订合同的情况就属于重复投资,司法实践当时是需要扣除重复投资的情况;

1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二)有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拟处拘役刑的,升格为有期

2.金额中有没有排除挂单的情况。即其他人,一般是上级人员将自己吸收的业务放在下属名下,再由下属将相应的业务佣金、提成返给上级人员的情况。司法实践当时,挂单的金额应当由上级人员承担,所以,对于下级人员来说,应该排除掉;

徒刑;拟处管制、罚金刑的,升格为拘役刑;(三)诈骗3000元且是累犯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23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3.金额中有没有转单的情况。即有的人员离职,将自己的原有客户转给在职人员,在计算在职人员总金额时,应当要把这笔转单的金额排除掉;

从筹集资金的目的和用途看,如果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的目的是为了用于生产经营,并且实际上全部或者大部分的资金也是用于生产经营,则定

4.金额上有没有根据任职经历分段计算。如,业务员期间仅承担自己的业务金额,主管期间才应该对下属业务员及自己的金额承担责任;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可能性更大一些。如果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的目的是为了用于个人挥霍,或者用于偿还个人债务,或者用于单位或个人拆东

5.违法所得计算上,有没有扣除返给投资人的钱款

从单位的经济能力和经营状况来看,如果单位有正常业务,经济能力较强,在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时具有偿还能力,则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可能

陈晓薇律师团队近期也承办了一起案件,当事人在检察院阶段已经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量刑建议4年6个月。我们法院阶段介入,在金额上提出质疑,最终为当事人换取了缓刑。而与我们当事人同级别的其他人员,均被判处4年以上刑期。详细如下:

【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

陈晓薇律师:「金融犯罪之非法集资案例分享」成功推翻《认罪认罚具结书》 非吸5年实刑变缓刑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

五、情节之辩

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1. 争取认定为从犯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 有无自首

骗子熟练掌握反侦察技能,善用各种伪装,隐去一切可能会曝光自己身份的痕迹。团队基本都在国外待着。根据不少地区警察追踪到的信

3. 有无立功

大量丢失、被盗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在网络黑市被公然叫卖。”黑市,为诈骗分子提供了源源不断的身份信息资源。在普通人眼里,实名

4. 有没有退赔违法所得

在诈骗案件中,最难突破的其实是技术层面的伪装。短信诈骗中最常用的就是伪基站群发器,只需一个笔记本电脑、一个软件、一个发射器

5. 有没有取得投资人的谅解

浮动IP就是利用网络跳板不断掩盖真实IP,利用虚假IP实施网络诈骗行为。改号平台则是掩盖其真实号码,将电话改成任何你想要的,哪怕是

结论:遇事不要慌,冷静下来理性分析是关键。

专业洗钱集团主要服务于各类诈骗团伙,他们用最短的时间,将其他诈骗同行“辛辛苦苦”骗来的钱取出来,并用合法途径返还。将银行卡上

立案的集资诈骗罪,最后起诉、判决的罪名并不一定是集资诈骗罪,需要专业律师介入,对证据进行专业分析判断,递交专业的法律意见,将重罪变更为轻罪。

的一串串数字变成能装在口袋里的真金白银。集团各个层级的人兢兢业业、分工合作、随时响应,形成了一张无形却又强大的蜘蛛网,

非法集资类案件,一般情况下除了老板等核心人员外,其他人都因为不参与虚构项目、转移资金等,而被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第一层称为“声佬”,专门负责打电话、发信息、邮寄等工作;第二层称为“接数佬”,负责连接“声佬”和下一层;第三层称为“刷机佬”,顾名思义

足见,刑事拘留、逮捕的罪名,并不是最终的罪名。

就是负责刷POS机,把钱刷到网上结算中心去;第四层是“卡佬”,负责提供各种银行卡,分别自己转移;第五层就是“取款仔”,专门负责取钱

目前现行有效的量刑标准

五个层级职责明确,纪律严明。跨级之间相互不认识也无联系,每个层级只能跟上一层对接,决不能也无法越级与上上层联系。这样,即使“

比如“声佬”骗到20万,可以叫“接数佬”A处理10万,“接数佬”B处理十万;“接数佬”A又可以叫“刷机佬”A处理五万,叫“刷机佬”B处理五万;“刷机佬

2021年3月1日以后《刑法修正案十一》修改后如下表:

子孙账户”通俗点解释就是,诈骗犯在收到骗款后,会对骗款进行拆分,通过银行账户和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N+1次的分散转账,之后再通过“车手”取现

如果诈骗分子想更安全一点,则会找“水房”处理。水房这个词很多人可能第一次听,如它的字面意思一般,就是专门用来洗白赃款的新型犯罪窝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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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分子在获得骗款时,第一时间需要做的事情就是安全地将所获赃款洗白,通过购买比特币这类数字货币,能够快速、安全的让钱款成功变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