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工作金融公司涉嫌非吸,他也会被判刑吗?
来源: | 作者:陈晓薇律师团队 | 发布时间: 2020-08-27 | 3508 次浏览 | 分享到:

转单、挂单、民事判决确定的金额能不能排除掉
行为人仅有房屋被查封,又要求退赔,退赔只能卖房,查封又无法卖出去,或者被羁押无法卖出去,怎么处理?能否认定为退赔
同样的金额和情节,不同地区判决差距非常大,量刑不统一
等等,在此就不一一列举了。
我们近期代理了3个案件比较典型,可分享给你:

案例1:公司产品总监马某某涉嫌集资诈骗案,改变定性为非吸,并判处缓刑

马某某是公司的产品总监,公司相关人员以集资诈骗罪被逮捕,起诉。我们团队介入后,提出了马某某并不构成集资诈骗罪,马某某的工作并非非法集资的核心业务,把其工作去掉也不影响犯罪的成立等辩护意见,被法院采纳,最终判决马某某构成非吸罪,判处缓刑2年。

案例2:代理投资人将主要犯罪人员的罪名从非吸变更为集资诈骗罪

本案嫌疑人以非吸罪被刑事拘留,逮捕。我们团队介入后,发现存在虚构项目、借新还旧、奢侈性投资等情况,向检察院递交了变更定性的法律意见,最终被采纳,本案已经移送中院审查起诉。

案例3:罗某某涉嫌非吸案不予起诉

湖北某地侦查机关认定罗某某作为实际控制人,与另一嫌疑人共吸收1700多万,检察院的意见是认罪认罚的话,判三缓五,就等他去签认罪认罚具结书。

他找到我了解下情况,我马上发现这个案子存在问题:很多到期后直接续投的属于重复计算,应当剔除。好几单比较大的民事判决已经确认,不能再做刑事犯罪评价。本案系单位犯罪等。最终,我们的辩护意见被检察院采纳,对罗某某做出了不起诉的决定。

你老公的情况,可以参考以上观点,具体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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