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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涉嫌走私罪,该怎么办?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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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晓薇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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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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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的《刑法》中,与走私有关的罪名有11个,每个犯罪的犯罪构成、量刑情况都不同。所以,需要讲清楚到底涉嫌的是哪一种走私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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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关于走私的罪名有11个相关罪名:【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走私淫秽物品罪】【走私废物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一般情况下,可能碰到的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居多。那么陈晓薇律师将把这个罪重点讲清楚。
第一百五十三条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2014年9月10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于上述各类走私行为的金额、刑期等均做了详细规定,可以参考。
其中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量刑如下:
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偷逃应缴税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
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偷逃应缴税额在50万元以上不满250万元的;
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偷逃应缴税额在250万元以上的。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偷逃应缴税额在3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偷逃应缴税额在150万元以上不满25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一)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使用特种车辆从事走私活动的;
(三)为实施走私犯罪,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贿的;
(四)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孕妇等特殊人群走私的;
(五)聚众阻挠缉私的。
举例子:
我们团队在2017年办理过一个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的案件:我们的当事人刚刚年满19岁,跟她的表妹17岁,他们在加拿大长期居住生活。她们先去香港旅游,再从香港到上海参加一个7天的课程,课程完毕返回加拿大。期间,其亲属(居住在加拿大)请她把一批定制珠宝,从香港带回到加拿大,再带给上海的一个朋友一部分。两个女孩子就分别把珠宝装在背包里,并将包放到安检机器上,当即被海关查获并拘留。
我们介入后,因为情况特殊,确实有一部分珠宝是要复带出境的,加之2个女孩子年龄都比较小,所以在检察院阶段争取到了取保候审。后经法院判决,还是全额认定了全部珠宝价值,并将全部珠宝扣押,19岁女孩子被判处了3年有期徒刑缓刑5年。
二审我们继续代理,我们的意见主要是复带出境的这部分珠宝不应该计入犯罪物品,19岁女孩仅为从犯,其亲属(居住加拿大)才是主犯等辩护意见,但最终还是没有认定复带出境的珠宝可排除在外。
这个案件最后分析,有成功之处,也有失败之处。成功之处在于为19岁女孩争取到了取保,并争取到了缓刑。失败之处在于,复带出境的珠宝也被作为犯罪对象没收了。
所以,一个刑事案件,涉及到方方面面,需要对证据进行研读,找出证据锁链的漏洞,集中火力攻击,使之不能形成完整闭环。同时,对于对辩方有利的证据,要及时申请侦查、检察机关调取,必要时辩方可提供。
你的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判断,给一个建议,就是要找专业律师,切勿听信“找关系”,最终害了自己的家人而不自知。
以上为作者原创,禁止转载,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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