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意间涉嫌集资诈骗,此种情况下会怎么判刑?
来源: | 作者:陈晓薇律师团队 | 发布时间: 2020-08-19 | 2718 次浏览 | 分享到:



案例1:重罪变轻罪辩护成功

陈晓薇律师前段时间代理了一起涉嫌集资诈骗案件,当事人以集资诈骗罪刑拘、逮捕。


后陈晓薇律师团队介入本案,通过查阅案卷、会见当事人,我们分析认为不构成集资诈骗罪。我们当即向检察院递交了一份22页的《变更罪名申请书》。


后来检察院采纳了我们的法律意见,对当事人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起诉。量刑建议2年并处缓刑。当事人已经释放。

需要说明的是,陈晓薇律师第一次去会见当事人的时候,他通过前后左右监室的人员对比,认为6年有期徒刑他就能接受不上诉了。1个月瘦了30斤。会见完当事人,告知他我们对案件的初步分析和辩护思路后,当事人已经破灭的希望又重新燃了起来。

宣告缓刑的那一刻,他真的觉得是在做梦。

结论:遇事不要慌,冷静下来理性分析是关键。

立案的集资诈骗罪,最后起诉、判决的罪名并不一定是集资诈骗罪,需要专业律师介入,对证据进行专业分析判断,递交专业的法律意见,将重罪变更为轻罪。

非法集资类案件,一般情况下除了老板等核心人员外,其他人都因为不参与虚构项目、转移资金等,而被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案例2:代理投资人将行为人轻罪变重罪

我们代理投资人维权之时,杜某及其几个核心人员是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逮捕的,由上海CN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我们介入之后,发现杜某有虚构项目、借新还旧、转移资产等行为,随即向检察院提交了多份《关于杜某罪名应定性为集资诈骗罪的法律意见书》。

经过检察院的审查,我们的意见被采纳,杜某及相关核心人员移送上海市检察院一分院审查起诉,罪名为集资诈骗。

足见,刑事拘留、逮捕的罪名,并不是最终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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