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野生动物,买卖野生动物判刑,本期陈律师就和大家来分享买卖野生动物及买卖野生动物判刑的那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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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与野生动物有关的罪名主要有【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收购后又出售的按照一次犯罪计算。
立案追诉标准: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
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
(一) 价值在十万元以上的;
(二) 非法获利五万元以上的;
(三) 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
(一)价值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获利十万元以上的;
(三)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你可以比照上述法律规定,看看行为人的行为再哪个量刑档次。
此外还要注意,对象是否属于“珍惜、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详见《野生动物保护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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