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京奥组委称假如奥运会被取消,门票不退,你怎么看?
来源: | 作者:陈晓薇律师团队 | 发布时间: 2020-03-23 | 2322 次浏览 | 分享到:

先看看我国法律对于“疫情”的规定

1.关于不可抗力的法律规定:

《⺠法总则》第180条:因不可抗⼒不能履⾏⺠事义务的,不承担⺠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不可抗⼒是指不能预⻅、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合同法》第118条当事⼈⼀⽅因不可抗⼒不能履⾏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以减轻可能给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洪水、冰雹,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三方面。

法律后果:部分或者全部免责。

2. 关于情势变更的法律规定:

《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六条: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如,经济危机、金融危机、政策调整、通货膨胀等。

法律后果: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

3. 立法机关及上海市高院的口径:

2020年2⽉10⽇全国⼈⼤常委会法⼯委就疫情防控有关法律问题答记者问:“当前我国发⽣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这⼀突发公共卫⽣事件。为了保护公众健康,政府也采取了相应疫情防控措施。对于因此不能履⾏合同的当事⼈来说,属于不能预⻅、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

上海市高院答记者问:

(1)对于因疫情影响,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或者继续履行合同对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当事人请求法院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将综合考虑当事人的约定、疫情的发展阶段、疫情对当事人实际影响的时间、程度等因素,公平处理。

(2)依法适用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原则。因依法采取疫情防控措施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认定属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

(3)对于构成不可抗力情形的非金钱债务,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主张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对于虽然不构成不可抗力,但受疫情影响履行合同对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的,可以参照情势变更原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