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特许经营你知道多少?
来源: | 作者:陈晓薇律师团队 | 发布时间: 2018-04-10 | 10769 次浏览 | 分享到:


    二、撤销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2014)普民三(知)初字第69号民事判决第二项,即姚雯洁支付海宁三足足装有限公司违约金人民币30,000元。

    案件延伸

    本案中姚雯洁主张,因三足公司经营原因导致违约而解除合同,上述事实缺乏证据证明,导致法院对其主张不予认可。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在民商事诉讼中,通过诉讼请求找出请求权基础,根据具体的法律法规条文,理出案件需要证明的事实。每个事实均需要相应的证据进行证明。所以证据贯穿在民商案件代理的整个过程。能否运用好证据,帮助当事人发现、整理、制作出法院认可、采信的证据,体现了诉讼律师的基本素养。
    当事人所谓的事实并非案件事实,只有能够用证据证明的事实,才属于案件事实。很多明显有理、可以胜诉的案件,由于对案件证据把握不到位,或者是达不到证明标准,反而惨遭败诉。

    证据是案件的灵魂,是说服法官的重要甚至是唯一形式。证据种类、证据形式、证据规则、证据质证等均属于律师的基本功。后续期的“约法派”原创文章,陈律师将跟大家共同分享关于证据的内容。欢迎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