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晓薇律师应邀出席第五届浦江法治论坛·杭州峰会暨首届慧众中国信托与资产管理法治论坛
来源: | 作者:陈晓薇律师团队 | 发布时间: 2019-12-18 | 3766 次浏览 | 分享到:

信托的刑事风险及其防控
前言

2019年11月30日至12月1日,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晓薇律师应邀出席了“第五届浦江法治论坛·杭州峰会暨首届慧众中国信托与资产管理法治论坛”,并在论坛上就“信托的刑事风险及其防控”进行发言。并和与会专家学者一起探讨信托与资管的前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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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论坛主题为“信托与资产管理法治”,以大会主题报告、圆桌讨论、小组沙龙等多种形式,探讨了信托法理论与实践、资产管理法律规制与家族财富管理法律问题等重要课题。




本次法治论坛邀请了来自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等学界代表,浙江省银保监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深圳证券交易所、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杭州仲裁委员会等监管和司法部门代表,知名律所的律师代表,中融信托公司、银河基金、天风证券有限公司、北京钦点智库有限公司等实务界代表,以及法律出版社、大公报、中国网、新华社中国金融信息中心、齐鲁财富网、浙江省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代表共150多人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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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浦江法治论坛·杭州峰会在杭州成功举办


            【陈晓薇律师出席会议现场

11月30日下午,陈晓薇律师作出了《信托刑事风险与防控研究》主题发言。


发言中,陈晓薇律师从目前持续暴雷的P2P行业以及已经出现暴雷苗头的私募基金行业入手,引出目前实践当中只要具备“非法性”、“公开性”以及“利诱性”的情况即可作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入罪。


由此引申出信托业中的信托机构的刑事法律风险。陈律师从信托机构的设立到运营到信托机构从业人员等方面阐明其中可能涉嫌的刑事法律风险。


常见高发犯罪主要有:非法经营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洗钱、信托机构工作人员贪腐、贿赂等犯罪。


紧接着,陈律师就信托机构及从业人员如何进行刑事合规进行了详细阐述。


最后,陈律师提出了律师在信托刑事合规业务中的作用和具体开展的业务进行了梳理和总结。

     

                  【陈晓薇律师就信托刑事风险及防控展开发言


12月1日上午,浦江法治论坛专门设立了圆桌会议环节,陈晓薇律师作为圆桌会议的5位嘉宾之一,就信托受益人的权利保护方面谈了自己的看法。


她提出,目前对于信托业的“刚兑”在实践中会被视为“利诱性”,进而可能涉嫌非法集资犯罪。应认真分析信托受益人损失来源:一方面是来自委托人的侵害,另一方面来自受托人的侵害,还有一部分来自受托人投资的市场风险。


陈律师对于第三种情况进行了详细阐述,提出了对于信托受益人的权益保护的建议。


最后,全体与会人员亲切留影,本次论坛画上圆满句号。


      

                                         【与会人员留影


陈晓薇律师团队在p2p、私募基金、信托等领域均有深入的研究。多篇研究论文在相关专业期刊发表。

近年来,团队代理了大量涉及投资人、私募等金融机构高管、员工的金融刑事犯罪案件,大多数案件均取得了满意结果。

同时,陈晓薇律师团队也为数十家金融机构提供全面专业的刑事合规服务。并开办了以《私募基金的刑事风险及防控》为代表的系列讲座。团队在实践中形成的成果,均已转化为优秀文章刊载于各大法律专刊中。


本次论坛的论文投稿“信托刑事风险与防控研究”将在微信公号“约法派”全文刊载,敬请关注。